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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JS130000/2020-32176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11-03 主题分类: 文化、卫生、体育 组配分类: 部门乡镇文件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下发《合同制人员(临时用工)招聘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3 09:14 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

     随着医院规模的不断扩大,业务的不断拓展,医院人才需求不断增加,目前编内人才引进竞争激烈,招聘合同制临时用工人员已作为填补我院岗位需求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工人员的招聘工作,现制定《临时工招聘管理办法》。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

     报名人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责任心强,要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业务素质。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评估后择优录取。

     二、招聘需求

     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由各需求科室向院人事科提交人员需求申请报告,人事科分析审核汇总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决定。

     三、招聘办法

    (一)技术类人员

     由医院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值各占50%。面试时,邀请局分管领导、局人事科相关人员参与,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医院院监会成员到现场全程监督,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1.发布招聘信息。医院通过相关网络媒体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计划、招聘条件等。

      2.报名和资格审核。公布报名日期,由医院人事科受理应聘人员报名,应聘时需提交身份证、一寸彩照、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料,如实填写报名表。人事科根据应聘人员的提供的资料与招聘条件是否相符进行资格审查。

      3.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由医院统一组织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数。

      4.制定面试打分条件,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面试小组人员要实行回避制度,面试邀请局分管领导和局人事科工作人员参与打分面试,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和院监会全程参与监督。

      5.根据笔试、面试结果择优录取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进入试用期,签订就业合同。

      6.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进入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招聘人员数内依成绩排位进行替补。

     (二)非技术类人员

      1.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资格审核。

      3.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组织面试,面试邀请局分管领导和局人事科工作人员参与打分面试,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和院监会全程参与监督。

      4.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录取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进入试用期,签订就业合同。

      5.进入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招聘人员数内依面试成绩排位进行替补。

     四、本办法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从2020年2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