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000000/2020-32869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0-11-2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浦江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20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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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和加强县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管理和保障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法律援助事业顺利发展,根据《司法部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司法通〔2019〕27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行〔2020〕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浦江实际,制定了《浦江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浦江县月泉西路3号浦江县司法局402,邮编:3222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61412402@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
联系人:傅晓玄 联系电话:0579-84182732
浦江县司法局
2020年11月20日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