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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010000/2021-30124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大数据发展中心
生成日期: 2021-01-1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公开年报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浦江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31 16:44 浏览次数: 来源:大数据发展中心

今年以来,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新条例与《2019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9年金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以政府门户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为依托,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加强解读回应,狠抓载体建设,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上下联动、平稳运行、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总体情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以来,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着力进行门户网站提升,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积极打造政务公开新媒体“诗画浦江”,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以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

2019年6月24日,浦江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学习;11月15日,组织召开由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2月初,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中安排依申请公开课程;12月底根据考核细则,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完善机制,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今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之年,也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推广之年,我们严格按照新《条例》及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政府信息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一是明确工作重点。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印发《2019年浦江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突出以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便民利企为重点的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深化主动公开目录。围绕新《条例》和历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全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梳理,特别是重点领域公开内容目录,明确各部门“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以公开促规范,以标准补短板,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根据新《条例》完善更新公开指南、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严格发布程序,规范公开时限,认真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严把信息审核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

)优化平台,方便获取政府信息。一是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始终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首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工作,牢牢把握专事专栏”的基本定位,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好发布和管理,增强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使其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明确发展目标和工作职责、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切实提高信息发布和获取的即时性、准确性和便捷性

)加强领导,狠抓监督保障。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单位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主动抓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强化督查通报。开展政务公开日常监测,严格监管政务信息发布情况,形成政务公开工作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考核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绩效考评体系,通过正向激励与负向激励相结合、重点工作和日常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年终考绩,压实部门责任。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建立政务公开钉钉群,加强内部交流学习,提升业务水平。

2019年全县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0661条,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07件;全县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12件,行政诉讼23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34

34

20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23

-53

8352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98

52

5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38

493

297606

行政强制

148

3

216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7

69995021.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6


1




10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5


1




7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2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104

0

1

0

0

0

10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

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6

3

1

12

6

2

4

5

17

4

0 

0 

2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公众要求、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对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在思想认识上还停留在“要我公开”上,“我要公开”、主动公开的氛围不浓、力度不够。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渠道相对单一,队伍建设仍需强化。二是重大决策信息发布有待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形式不丰富,未通过咨询协商、公开会议、媒体吹风等多种形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且未公布意见征集后的反馈采纳情况。政策解读形式简单,多为纯文本,未运用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解读。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能力不足。特别是新条例实施后,在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办法不多能力不足,造成工作被动。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找准问题、补齐短板的工作要求,力争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强培训考核。继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和适用,开展全县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季度检查考核通报制度,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长效机制。二是深化公开内容。严格把握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内容,做到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创新解读传播形式,综合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视频音频等方式,增加政策的亲民度和传播力,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特别是要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规范依申请办理。完善登记、检索、办理、答复、寄送、归档的工作流程;规范答复格式和答复用语,确保流程规范合理、形式严肃严谨、答复合法有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