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100000/2019-14331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
生成日期: | 2019-08-08 11:32:3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部门乡镇文件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关于调整公证收费标准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08-08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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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
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
关于调整公证收费标准的报告
浦江县发改局、浦江县司法局:
根据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司法厅联合出台的《关于完善公证机构服务收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19)331号]文件精神,我处对政府定价、自主制定及协商定价的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并制定了具体的收费标准,从2019年8月1日起全面实行新的收费标准,特向贵局报备。
特此报告!
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