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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100000/2019-14331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19-08-08 11:32:3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部门乡镇文件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关于调整公证收费标准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08-08 11:32 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

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

关于调整公证收费标准的报告

 

浦江县发改局、浦江县司法局:

根据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司法厅联合出台的《关于完善公证机构服务收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19331]文件精神,我处对政府定价、自主制定及协商定价的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并制定了具体的收费标准,201981日起全面实行新的收费标准,特向贵局报备。

特此报告!

 

附件:1、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2、自主定价及协商定价的参考标准。

 

 

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