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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200000/2019-23539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文广旅体局
生成日期: 2019-11-04 14:50:2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发展规划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浦江仙华山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9-11-04 14:50 浏览次数: 来源:诗画浦江

 

规划名称:浦江仙华山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浦江仙华山省级旅游度假区的批复》(浙政函【2016140号),度假区环绕浦江主城区南、西、北,东至浦义第二通道,南至南山景区,西至通济湖,北至仙华山风景名胜区南界,总面积35.27平方公里,涉及浦南街道、浦阳街道、仙华街道3个街道和黄宅镇1个镇。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18-2030年,共13年,分为近中远三期,其中:近期:2018-2020年;中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0年。

规划主题定位:以特色农业与乡村景观为基底,以仙华山水+诗画浦江为外延,以自然观光、文化体验、温泉娱乐、乡村度假、农业休闲为主要功能的仙山乡村旅游度假区。

规划空间结构:规划以贯穿度假区的交通主干路为轴线,分别依托仙华山脚,翠湖湿地公园与里坞水库,南山景区与田园综合体,形成一轴三组团的空间结构。三组团分别为仙华文化养生度假组团、翠湖山水湿地运动组团、悠然南山乡村休闲组团。

二、规划实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概述

水环境影响:规划实施后由于旅游人口增加,旅游基础设施的完善,区域产生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将随之增加,对区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造成一定的处理压力,要求规划结合区域排水专项规划的实施,完善规划区内市政管网铺设,新建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站或对现有处理站进行提升改造,确保规划区排放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置,则规划实施影响在区域水环境可承受范围内。

环境空气:规划实施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餐饮油烟废气、燃料废气、交通工具尾气、臭气等。餐饮油烟废气在按要求配置油烟净化装置后,油烟可达标排放;燃料废气经扩散稀释后,对环境影响较小;规划区所在地地势相对空旷,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好,交通工具尾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臭气经收集处理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声环境:规划实施后主要噪声源为交通噪声、旅游度假活动噪声、公建配套设施设备噪声等。只要在规划、设计时严格遵守有关的要求,敏感时段及区域实行限速、禁鸣的交通管制,公建配套设施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规划区内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固废处置影响:规划实施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在建立健全的垃圾收集系统的基础上,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后,纳入浦江县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则规划实施产生的生活垃圾不会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生态环境影响:规划实施后,规划项目永久征地将完全损毁原有的植被及农田,植被生物量将发生变化;随着规划区的建设使用,绿化植被将从一定程度上补充损失的生物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要点

水环境保护措施:规划实施后应结合区域排水专项规划的实施,扩大污水管网覆盖范围,提高污水纳管率,同时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或对现有处理站进行提升改造,确保规划区排放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置。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采用清洁能源,严格控制规划区内餐饮业的总体规划和数量,餐饮油烟必须按要求采用油烟净化装置;鼓励提高新能源车辆比例,结合区域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实施,控制区域车辆汽车尾气排放。

声环境保护措施:规划区内完善车辆引导标牌,对车辆进行限速行驶;禁用扩音器和加强游人文明游览教育;公建配套设施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单独噪声房、风机风口加装消声器、水泵加装减振垫等措施。

固废处置措施:合理设置分类垃圾箱;收集的垃圾应及时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生活垃圾送至浦江县小黄坛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待小黄坛生活垃圾焚烧厂建成运营后运至焚烧厂进行焚烧,分类收集的餐厨垃圾由各街道乡镇以及焚烧厂设置的餐厨垃圾处理生产线协同进行处理。

生态保护措施:规划实施时严格控制用地指标;减少对规划区内的生态环境的破坏,优化设计尽量避让基本农田,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加强区域绿化。

四、综合评价结论及规划调整建议

浦江仙华山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与城市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旅游业发展规划相关规划等基本保持一致,与相关环境功能区规划、生态红线等基本相协调。但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和利用对资源环境将造成一定压力,应有选择性地发展,并适度控制其规模,在开发中坚持保护优先原则,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坚持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在严格采取相关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管理,控制规模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相关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他进一步资料,可以致电、致函规划组织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浦江仙华山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发表意见和建议的同时,请尽可能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将意见或建议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给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19115~1118日,共十个工作日。

九、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划组织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浦江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浦江县浦阳街道人民东路38

电话:0579-84124146              邮编:32220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联创街199

电话:0571-87996793              邮编:310000

3)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地址:浦江县文溪东路329

电话:0579-89375518            邮编:322200

 

 

浦江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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