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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010000/2019-02449 文件编号: 浦政办发〔2019〕76号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9-10-16 16:02:5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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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政办发〔2019〕76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江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6 16:00 浏览次数: 来源: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浦政办发〔201976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浦江县大面积停电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浦江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016

 

 

浦江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事件分级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2.2 乡镇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2.3 现场指挥机构

2.4 电力企业

2.5 专家组

3  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

3.1 风险分析

3.2 监测预警

4  信息报告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5.2 响应措施

5.3 社会动员与参与

5.4 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5.5 扩大应急

5.6 响应终止

6  后期处置

6.1 处置评估

6.2 事件调查

6.3 善后处置

6.4 恢复重建

7  保障措施

7.1 队伍保障

7.2 装备物资保障

7.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7.4 技术保障

7.5 应急电源保障

7.6 资金保障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8.2 预案实施时间

 

附件:浦江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浦江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公共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浙江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金华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金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浦江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浦江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原因造成浦江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浦江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供电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停电范围和影响程度,将浦江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

1.5.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Ⅱ级)

浦江县人民政府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5.2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Ⅲ级)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浦江县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浦江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者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城市供电总用户数70%以上者;

2)浦江县人民政府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1.5.3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Ⅳ级)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浦江县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者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城市供电总用户数50%以上70%以下者;

2)浦江县人民政府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经县政府同意,成立浦江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工作,配合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做好相应工作

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发改局或所在地乡镇(街道)报请县政府批准,或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成立县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指导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县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见附件。

2.2乡镇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各乡镇(街道)参照县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完善应急处置工作体系。一般停电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由事件所在地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协调,并接受县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的指导。

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应急合作机制,对需要县级层面协调处置的跨行政区域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由有关乡镇(街道)向县政府提出请求。

2.3现场指挥机构

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事件所在地乡镇(街道)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电力企业

县内各电力企业(包括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企业等,下同)要成立本企业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在各级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2.5专家组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组建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3.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

3.1风险分析

3.1.1风险源分析

1)浦江县境域面积920平方公里,受地形地质构造复杂和亚热带季风气候的影响,浦江区域内暴雨、洪涝、冰雹、雷暴、大风、大雪、大雾、冻雨等自然灾害较为常见,可能造成电网输变电设备大范围损毁,从而导致电网大面积停电。

2高空飘物、野蛮施工、吊车碰线、电力设施偷盗等外力破坏引发的电网设施损毁,有可能导致电网大面积停电。

3重要输、变电设备、自动化系统故障,可能造成较大及以上电网事故,引发电网大面积停电。

3.1.2社会风险分析

大面积停电事件在严重破坏本地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形象的同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造成巨大影响,可能导致交通拥堵、通信瘫痪、水煤油气等能源供应中断,严重影响经济建设、人民生活,甚至对社会安定、国家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极易引发次生灾害

3.2监测与预警

3.2.1监测

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浦江电网运行情况和全县高危重要用户用电情况的监测,建立与县发改、经济商务、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务、气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3.2.2预警

1)预警分级

依据可能导致的大面积停电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预警分为I级、II级、III级和IV级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I级为最高级别。

I级预警:发生特别重大(Ⅰ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II级预警:发生重大(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III级预警:发生较大(Ⅲ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IV级预警:发生一般(Ⅳ级)四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2)预警信息的发布

县供电公司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发改局,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具体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发改局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县政府批准后通过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县各相关部门单位。新闻媒体、网站、电视广播、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应建立快速发布绿色通道,确保在第一时间多途径、多手段无偿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调度机构要优化调整电力运行方式,做好隔离故障区准备,必要时可按规定提前采取措施,同时向上级调度机构报送相关信息,争取上级调度机构支持。

电力企业要加强设施设备运行巡查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与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

受影响区域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式的应急准备;加强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电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供电公司应立即向县发改局和县应急管理局报告。县发改局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初判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立即向市发改委和县政府报告,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和Ⅲ级三个等级,其中Ⅰ级为最高级别。

Ⅰ级响应: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或当金华电网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停电事件且对浦江电网有重大影响,根据金华市政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要求,对应启动浦江县政府Ⅰ级应急响应。

Ⅱ级响应: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或根据金华市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要求,对应启动浦江县政府Ⅱ级应急响应。

Ⅲ级响应: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或者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应急不足或响应过度。

5.2响应措施

5.2.1先期处置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应急响应启动前,县供电公司要先行采取必要措施,隔离故障点,控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尽可能保持电力主网安全和运行电网正常供电。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减少损失。

5.2.2应急响应

1)Ⅰ、Ⅱ级应急响应

①县应急指挥部的响应

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召集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现场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协调武警、民兵有关力量参与应急处置;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如下工作:

1.县发改局:牵头综合协调组和综合保障组工作;做好非故障区域电力保障和紧急状态下的有序用电工作,负责协调有关电力企业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电网恢复正常运行所需的建设项目的计划安排和衔接工作,负责燃气电厂天然气供应的应急保障管理。负责对大面积停电区域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开展监测预警,及时提请县政府或会同有关部门处置价格异常波动,维护市场价格正常秩序。

2.县应急管理局:接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协助县领导做好突发事件有关应急处置工作;参与事件调查与总结评估;检查、指导应急预案工作落实;指导相关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负责协调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

3.县经济商务局:负责组织做好应急物资的保障工作;协调做好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指导综合性商场(市场)、大型超市等场所的应急救援工作。

4.县供电公司:牵头电力恢复组工作;负责抢修受损电网设施设备,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向重要用户和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负责组织跨区域的电网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组织事件所在地供电部门为居民基本的通信、应急照明、急救医疗设备等提供应急充电设施。

5.县委宣传部:牵头新闻宣传组工作;主动向社会发布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6.县公安局:负责社会稳定组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要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组织维护事件所在地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

7.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交通工具,疏导滞留旅客,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的公路、水路运输;协调公交等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安全。

8.县建设局: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供水、燃气和道路设施照明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

9.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开辟“绿色通道”,全力做好伤员的紧急救治和医疗保障工作。

10.县教育局:组织和指导各学校做好大面积停电的应对措施,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11.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群众的基础生活救助。

12.县财政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障。

1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电网恢复正常运行所需的建设项目用地安排,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负责发布森林灾害信息,协调解决电力线路抢修抢险中的林木砍伐事宜;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测绘保障。

14.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负责具体组织、协调事故中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工作、环境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15.县水务局:负责提供水旱风冻灾害的灾情、险情等有关信息;必要时,组织小型水电站提供应急电源。

16.县文广旅体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公益宣传及应急广播。

17.县气象局:负责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需要,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18.县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所属武警部队参加大面积停电处置,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会秩序。

19.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大面积停电的应急应对工作。

20.专家组: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停电时间、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论证评估,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

21.其他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大面积停电情况下本单位的应急应对工作。

②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的响应

大面积停电事件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根据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动员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设立现场工作组办公场所。配合综合保障组为现场抢修救援工作人员提供生活后勤保障,安置伤亡人员家属。

③电力企业的响应

电力调度机构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负责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县供电公司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浦江县域内的发电企业负责本企业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电力调度指令,配合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

④重要电力用户的响应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2)Ⅲ级应急响应

①县工作组的响应

传达上级和县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大面积停电所在乡镇(街道)、有关单位电力企业贯彻落实;根据乡镇和电力企业请求,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处置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对跨地区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协调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报告相关情况。

②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的响应

大面积停电事件所在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向有关部门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必要时,县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指导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5.3社会动员与参与

大面积停电发生后,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5.4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停电情况及事故处置等信息,由应急指挥机构审核和发布。

有关新闻稿必须经县应急指挥机构核实后,按突发事件

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对全县有重大影响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消息,由县应急指挥部或县政府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5.5扩大应急

当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县自身控制能力时,县停电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建议县政府向市政府报告并请求支援。

5.6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由应急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

5.6.1 浦江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5.6.2 事故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城区负荷恢复90%以上;

5.6.3 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5.6.4 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件基本处置完成。

6.后期处置

6.1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根据事件分级,县应急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6.2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机构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

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6.3善后处置

大面积停电事件所在地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的人力、物资、财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

6.4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施设备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县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县供电公司、各乡镇(街道)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7.保障措施

7.1队伍保障

县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施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动员县内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处置工作。动员武警部队、县消防救援大队、民间救援队等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7.2装备物资保障

县供电公司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社会化储备。

7.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

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

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7.4技术保障

县供电公司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有关单位要分析和研究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建立和完善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7.5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县有关部门和供电公司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区域“黑启动”电源。供电公司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7.6资金保障

县政府、各乡镇(街道)以及县供电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及演练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8.附则

8.1应急预案培训

本预案实施后,县发改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部门职责、应急资源变化情况,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或修订本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浦江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

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浦江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总指挥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成员单位主要由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供电公司、县经济商务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水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气象局、县武警中队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并可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增加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

浦江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由县发改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供电公司、事件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参加

主要职责:协调组织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各个工作组传达事件处置进展情况;根据事情情况及时调拨应急发电车及调运应急物资;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过程中的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续报工作。

二、电力恢复组:由县供电公司牵头,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参加,视情况增加其他部门(单位)。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应急供电保障;负责组织跨区域的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

三、新闻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供电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发生、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互联网等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四、综合保障组:由县发改局牵头,县经济商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供电公司等参加,视情况增加其他部门(单位)。

主要职责:核实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况,落实电力抢修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道路、水路、民航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五、社会稳定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各乡镇(街道)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和价格基本稳定;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有关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