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250000/2018-17486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
生成日期: | 2018-08-13 09:46:4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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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质监条线)
半年来,在浦江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局的关心指导下,浦江市场监管系统紧紧围绕省、市局和地方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全面抓好质监的各项工作,现简要总结如下:
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重拳出击,开展绗缝制品产品质量提升行动。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绗缝产业提升行动的部署,结合省局下发的《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浦江县绗缝制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通报》《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絮用纤维制品及再加工纤维生产加工集中地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部门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原则,以“三个杜绝、二个坚决、一个提升”为工作目标,以“行业无序竞争导致产品质量差的突出问题”为核心,推行内外销产品填充物质量执行“同一标准(GB18383-2007)”,积极开展绗缝制品质量整治提升,助推绗缝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一)动员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层层动员,力求全覆盖。2017年10月至12月,我局会同经济开发区、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浦江现场办、行业协会先后3次召开质量提升动员会,参会企业累计达400余家。会上,我局强调了质量提升行动的相关要求、时间节点,并对相关标准、法律进行宣贯;县针刺工艺协会、省绗缝协会都发出了质量提升的倡议;参会企业均签订了《企业质量诚信承诺书》。动员工作实现了会前通知100%、企业到场100%、标准宣贯100%、提升动员100%、承诺签订100%五个百分百,正式拉开了我县绗缝产业质量提升行动序幕。二是广泛宣传,力求广覆盖。为切实提高群众对浦江县绗缝制品产品质量提升的知晓率与参与率,增强全县人民质量意识。2017年12月,我局制定了《浦江县绗缝制品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宣传方案》,利用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报纸、LED屏等方式持续深入开展行动宣传,截止目前已发布微信6期,刊登专版1期,发布信息10余条,发放张贴行动通告500份,发放宣传手册400余份,线上发布通告20余次,发送短信提醒1000余条。三是组织回访,力求提升率。集中整治前,我局先后对50家针刺絮片生产企业、70家规上绗缝企业进行了走访,重点了解浦江县绗缝产业质量提升行动的知晓率、产品质量状况、产品标准执行情况、质量提升行动进展等内容,进一步掌握绗缝行业现状,为全县绗缝行业集中整治奠定基础。
(二)强化领导,精心部署。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健全组织保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所(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绗缝制品产品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我局精干执法人员设立6个专项执法组,在全县范围开展集中检查,为有序分类推进质量提升奠定了基础。二是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先后制订了《开展绗缝制品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绗缝行业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开展针刺絮片企业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明确“企业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是否使用再加工纤维作为填充物生产绗缝制品、是否使用再加工纤维生产针刺絮片”等检查重点、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及职责分工。三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多次召开全局干部会议,要求大家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中来,将绗缝制品质量提升行动作为2018年重点工作。1月中旬,召集各基层所(分局)及相关责任科室召开绗缝制品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部署会。2月28日,我局召开绗缝行业集中整治行动部署会。3月1日,我局举行绗缝行业集中整治行动启动仪式,县委副书记、县长丁政亲临现场,对绗缝行业集中整治工作作了全面动员,指出绗缝行业集中整治行动是一场影响浦江未来的战斗,其重要性不亚于我们当前已经开展的任何一项行动,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全力配合。
(三)突出重点,集中整治。我局围绕“原料和工艺”两个绗缝产品质量安全基础,按照“全覆盖、严监管、零容忍”的要求,坚持“任何一家绗缝企业不放过、任何一个绗缝制品不放过”,对全县绗缝制品企业及针刺企业逐一“进厂”检查。一是查原料,堵住源头。2月1日至5日,我局对全县针刺絮片生产企业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全面执法检查,要求各企业加强原料管控,严禁使用再加工纤维等禁用原料,建立“两本台帐”,完善标识标注。检查期间,共扣押问题针刺絮片171卷。二是查生产,规范提升。3月1日起,我局每日出动48名执法人员,安排12辆执法车,放弃双休日,连续作战,深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对全县绗缝制品生产企业和针刺絮片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截至3月31日,全县绗缝行业集中整治行动圆满结束。行动一个月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296人次,检查企业591家次,查处问题企业19家,扣押(查封)绗缝被(包括半成品)12126床、沙发垫3692个、绗缝套件928套、枕头套6053个、棉胎32床、针刺絮片7192公斤、原材料5850公斤。三是召集精兵,力防反弹。为进一步巩固绗缝行业集中整治成果,我局集中12名年轻骨干成立了绗缝专项整治小组,于4月开始继续开展绗缝专项整治工作,防止企业出现松懈、侥幸心理。该专项整治小组将绗缝加工点、针刺絮片生产企业、前期问题企业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同时针对一些企业利用早、晚、双休日、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继续使用再加工纤维作为原料,采取不定期实地督查、跟踪核查、错时检查、明查暗访、再次回查等方式,对绗缝企业深入开展排查,避免我县绗缝企业出现反弹回潮。3月31日至6月8日,我局已检查企业100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查处问题企业20家,扣押(查封)绗缝被(包括半成品)5716床、绗缝垫4045个、针刺絮片647卷。四是查销售,控制流通。针对省局绗缝制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抽查的18批次不合格绗缝制品,我局立即启动倒查机制,倒查生产企业,共执法抽样13家企业的18批次绗缝制品,立案查处7起,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3月13日,联合义乌市局召开义乌市场绗缝制品经营户产品质量培训会,从市场销售端入手,倒逼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4月11日,召开不合格绗缝制品产品质量约谈会,通报省局缝制品质量抽查情况,要求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保障产品质量。5月份,委托省纺织测试院开展浦江绗缝制品风险监控市场买样,目前已抽样25批次。
(四)市县联动,协同作战。我局在开展绗缝制品质量整治的同时,积极与金华市局、兰溪局、义乌局等部门沟通对接,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金华市局专门下发《关于加强全市绗缝制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并在3月27日全市稽查工作会议上,就绗缝行业整治行动进行部署。义乌局在召开绗缝制品经营户产品质量培训会的基础上,要求经营户主动下架以再加工纤维为填充物的绗缝制品,加强市场检查,不定期组织商品质量抽查。兰溪市局克服人员少、工作量大的实际困难,召开专题会议,传达金华市局相关文件精神,部署绗缝制品整治,放弃休息日,检查绗缝制品生产企业,已查办多起案件。
(五)部门帮扶,行业自律。一是加强对生产企业的帮扶。3月6日,我局邀请省纺织测试研究院副院长楼才英等人来浦调研指导,深入企业精准把脉,为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供技术支持。二是加强沟通对接。1月8日,我局召集省绗缝工艺协会、县针刺工艺协会就质量提升工作开展对接,要求各协会提早谋划,加强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我县绗缝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强化行业自律。2月份,县针刺工艺协会召开会员大会,组织会员对产品质量进行自我承诺,对违反产品质量承诺的企业,由协会进行监督。
二、夯实质量工作,落实区域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一)实施产品质量抽查。上半年,我县共有75家生产企业的75个批次产品接受了各级质量监督抽查,产品涉及儿童服装2批次、预伴混凝土2批次、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1批次、水晶工艺品45批次、配装眼镜16批次、食品相关产品4批次、童鞋2批次,其它产品3批次,不合格6批次,合格率92%;抽查流通领域陶瓷砖商品15批次;开展市场反溯风险监测30批次,其中挂锁5批次,绗缝制品25批次,目前正在检测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稳定,未发生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
(二)严格监督抽查后处理。坚持“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产品质量提升到位、生产制度规范到位”的原则,做好县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形成工作闭环。一方面综合运用日常巡查、复查、公告等措施,落实企业整改,确保达到100%的产品整改率;同时做好行政处罚工作,在督促企业整改的同时,对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不合格产品,一律移交各办案单位依法查处。上半年,完成24批次不合格产品后处理,上报省局公告复查不合格2起,立案12起。
(三)开展质量安全整治。先后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食品相关产品、绗缝制品、学生服等质量安全大检查,通过科所联动,有力打击无证生产及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上半年,检查企业50余家,取缔无证工业许可生产企业3家,立案查处2家,有力震慑了违法生产者,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加强获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产品获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所(分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检查对象、检查重点、检查频次,确保企业具备持续生产合格稳定产品的能力。二是许可企业自查。上半年,4家企业按照规定提交了自查报告,完成年度自查100%。三是组织专项检查。4月27日,5月18日,邀请金华质检院专家分别对浙江嵩泰工贸有限公司、浦江县长城塑料厂、浦江县恒信塑料有限公司、浦江县海源纸杯厂开展实地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时的生产条件、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及各项台帐记录情况等内容,查出各类问题15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三、围绕目标,积极推进国家级挂锁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
2018年是国家级挂锁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计划的最后一年,我局紧紧围绕创建目标任务清单,抓重点,攻难点,精准发力,结合挂锁行业集聚入园时间节点,开展“大排摸”“大抽检”等活动,深入推进示范区创建。
(一)开展“大排摸”,夯实提升基础。4月份起,安排人员全面排查全县149家落地挂锁企业、161家入园企业,按照“全覆盖”要求,全面掌握挂锁生产企业底数,收集企业产品种类、品牌、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状况、生产销售情况等信息,建立企业质量信息档案,实现建档率100%,进一步摸清挂锁行业质量现状及企业质量技术需求。目前,全县共有实际经营的挂锁企业194家,配件企业66家。
(二)开展“大抽检”,强化质量监管。在挂锁产品省局、市局专项和县级定检监督抽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挂锁产品质量状况,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挂锁产品市场反溯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文件,首次充分运用市场反溯手段,委托省五金锁具研究所开展市场买样抽查,力争创建计划内挂锁产品检测覆盖率达100%。
(三)开展“质量承诺”,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大排查”,向企业宣传标准、质量、品牌等知识,开展“质量承诺”活动,190余家挂锁企业签订了“质量诚信承诺书”。通过质量诚信宣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自律,提升产品质量。
四、优化服务,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一)做好省级工业许可审批,严把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准入关。全面落实质检总局和省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让”、“先证后核”改革,全面取消发证检验要求,进一步优化现场核查方式,缩短取证时间,17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实现网上申请、1个工作日内发证,真正实现行政审批“一次不跑、事事办好”和“零等待”的新模式。5月10日,我局向浙江嵩泰工贸有限公司发放了首份“先证后核”行政许可决定书,实现当日申请,当日许可,办理时间从法定的30日提速到1日。上半年,我局共受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申请4起,作出许可决定2起,不予许可1起,尚未作出决定1起。目前,我县共有11家获证企业,其中食品相关产品6家、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2家。
(二)优化流程,畅通特种设备审批渠道。今年,我局继开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网上告知和网上报检后,对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服务事项标准化指南,依据“一人通办”“无差别受理”要求,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局办事窗口受理特种设备审批事项和办事服务。通过对窗口工作人员及时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及时解决业务办理过程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同时,对申请表格再简化,办事流程再优化,畅通邮件、传真等多元受理渠道,真正让办事群众少走弯路,多得实惠。截至目前,已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新证审核328人,到期复审65人,补证8人,新受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282家。
(三)创新工作手段,扎实开展各项检验工作。今年,我县质检中心共开展产商品定检1次,检验样品58批次。开展委托检验180批次,其中纺织检测160批次,水晶检测20批次。按照强制检定规范要求,加大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等国家重点要求的计量器具的检定,加大对农贸市场、加油站、医疗卫生和收购市场上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责任到人。今年共检定计量器具1685件,其中强制检定707件,委托检定978件。推出电子支付二维码,我县质检中心成功推出了公共服务电子支付二维码。在原有现金和转账缴费的基础上,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一扫二维码进行缴费,为群众提供更多支付选择,彻底解决办事缴费难问题。
五、夯实根基,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一)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监督检查。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全县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的通知》(浦市监发〔2018〕37号),将现场监督检查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辖区所、分局,严格按规定时间和规范要求完成本辖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实行“三有三落实”制度:有专人负责隐患材料管理,并落实隐患整改档案建立;有专人负责隐患整改跟踪,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隐患整改情况有书面记录和见证材料,落实闭环管理制度。
(二)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86人次,检查使用单位273家,检查各类设备326台,消除各类隐患39处,立案查处2起。一是重点单位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处置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立即停止使用。二是旅游景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全面开展营运游乐设施和厂(场)内机动车的安全检查,确保在用设备检验合格,人员持有效作业证,熟知安全作业知识,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三是液化气体充装安全。严格执行固定充装、钢瓶“二维码”管理制度,严厉打击燃气非法经营、非法充装等非法违法行为。落实输供气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加大燃气门站、燃气管线的隐患排查力度。强化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四是电站锅炉和管道的安全。根据省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重点加强电站锅炉和管道的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在用设备的检验检测和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应急救援的演练以及人员现场的安全防护。
(三)切实做好重要节假日和“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按照“逢节必查”的原则,部署落实元旦、春节、五一和“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卫工作,对大型商(市)场、宾馆、游乐场所、旅游景区、住宅小区等公众集聚场所和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进行重点检查,同时督促使用单位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之前必须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发现隐患能及时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落实责任人员和资金后限期整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该停用的必须要停用。
(四)推进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置换工作。自2018年1月起,凡持有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的用户可在我县县域内任意一家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办理产权置换手续,用户的液化石油气钢瓶通过充装单位收购的方式统一置换成燃气企业自有瓶。企业自有瓶由企业统一负责管理、维护、检测、报废,其费用由企业负责。超过有效期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应予以报废处理。新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以及产权置换后成为企业自由瓶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统一粘帖二维码条码标签,统一喷印充装企业标识。企业对合格的自有产权气瓶建立详尽的气瓶档案,并将信息及时录入瓶装燃气信息化管理系统。截至目前,我县四家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累计完成钢瓶产权置换17000余只。
(五)全面完成2014年以来新增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按照环保督察要求,对照燃煤小锅炉清单,积极向锅炉使用单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已全面完成2014年以来45台新增燃煤锅炉的注销和拆除工作。密切关注燃煤锅炉注销企业的相关状况,分类施策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助力施工单位加快推进热电联厂建设和配套供热管网建设,物产环能浦江热电联厂2台130蒸吨循环流化床锅炉已完成总体验收后投入使用。开展在用生物质燃料锅炉燃烧材料的检查,确保淘汰工作到位不反弹。
(六)有效维护数据库设备信息,及时处置严重事故隐患。对管理系统及时进行数据维护,针对有疑问的设备信息,确认核实,做好“数据减法”,已累计清退“僵尸设备”400余台。对登记信息存在变动的使用单位,经核实后及时予以调整,尽量提供精准的数据移送给基层所(分局),提高其工作效率。每月初筛选超期未检设备信息,通过电梯维保单位和简易升降机微信工作群,定期公布超期未检设备数据,引导维保单位积极投身超期未检整治。检验机构上报的事故隐患,第一时间移送辖区所(分局)处置,待金华特检中心整改确认后,才允许重新启用。全县超期未检设备率控制在1.5%以下,严重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七)开展电梯维保单位人员资源条件专项检查和维保质量抽查。宣传贯彻《金华市电梯安全条例》。《金华市电梯安全条例》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条例》有效贯彻执行,普及电梯安全乘用知识,我局印发了宣传贯彻《金华市电梯安全条例》实施方案,开展特种设备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切实提高群众对电梯安全管理参与热情。对《条例》实施后所调整的对象、所涉及的单位,做到早宣传、早告知、早服务,督促、指导各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条例》,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法定要求,不断提高电梯安全保障水平。召集在浦江开展电梯维保业务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负责人参加工作会议,对照我县2017年电梯110应急联动工作情况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监督检查情况,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和《金华市电梯安全条例》要求,对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超期未检设备治理、强化电梯安装使用安全和维护保养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签订《电梯安装维保安全承诺书》。对涉及我县的4家电梯维保单位进行人员资源条件专项检查并落实后续整改工作。开展维保现场的随机抽查,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行为,切实提高电梯维护保养质量,促进电梯维护保养市场有序竞争。
(八)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和宣传普及工作。一是开展特种设备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组织未取得安全监察员证人员参加省局取证培训,进一步充实监察员队伍以满足日常监管的需要。对我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托管业务的4家安全咨询公司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帮助其在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更有针对性地排查企业安全隐患,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依托社会培训机构,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纳入企业负责人、安管员的培训内容,已累计培训300余人,发放特种设备作业作业指导书近300册。二是借力各项宣传活动开展特种设备知识宣传普及。借助特种设备进企业和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应急演练等各项活动中,积极开展特种设备相关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有重点的加强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电梯使用、气瓶、游乐设备使用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通过浦江广电在线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特种设备监管动态。三是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工作。组织指导电梯维保单位在华欣名都住宅小区、水晶产业集聚园区等地开展电梯困人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使用单位应对电梯运行、使用中各类意外和困人事件的能力,规范电梯维保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实施和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电梯伤人和困人事故的发生。
六、标准引领,全力推进质量强县战略。
(一)启动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质量提升大调研活动。开展质量状况调查分析和“双零”行动,组织开展质量控制(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组织我县“品字标”浙江制造培育企业参加“义博会”等展会品牌推广活动。完成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细则修订草案的起草,指导浦江两家市政府总结卓越绩效管理,完成质量奖年度情况报告。
(二)深入推进品牌和标准化战略。贯彻落实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开展18年省市名牌产品培育工作,走访调研推动企业积极开展省市名牌产品申报准备工作,形成18年品牌培育库。完成17年度省名牌产品跟踪调查,指导企业顺利完成网上申报和审核。积极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培育。新申报浙江制造培育企业5家,指导环通机械完成水晶自动研磨机“浙江制造”标准网上申报工作。指导挂锁行业协会开展《挂锁外观质量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制定和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推动21家企业完成圆周叶片锁团体标准网上自我声明公开。引导行业协会和企业积极开展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的制修订,目前,水晶协会有三项行标立项,艾杰斯正在参与一项国标制定。完成两个地方标准有效性审查,对网上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进行抽查,责令整改3个,撤销无效标准1个。
(三)深化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强化检测机构监管。成立局国家水晶质检中心和省挂锁检测中心筹备领导小组,印发国检中心培育方案和省质检中心培育方案,紧贴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需求,以突破一批关键检验检测技术,建设一批检验检测能力为目标,开展各项培育工作。结合春安行动,我局加强对疾控、机动车安全等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同时针对2017年省、市组织的能力比对和机动车环检机构整改落实情况做一回头看,对于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做了现场核查。完成检验检测机构统计上报,按照国家认监委要求,辖区内的9家检验检测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年度报告、自查情况和统计数据等的上报工作,组织机构认真学习认证管理体系,积极开展各项能力比对工作。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开展绗缝制品产品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巩固绗缝行业集中整治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引导绗缝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活动,进一步推进品质提升,品牌创建,打响“浦江绗缝”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继续做好国家级挂锁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围绕创建目标,一是组织召开挂锁产品质量提升培训会,邀请行业专家上课;二组织召开质量约谈会,重点针对近年监督抽查不合格挂锁企业;三是做好查漏补缺,收集装订相关资料,迎接国家局考核验收。
三、推进浦江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固有风险(即发生事故的后果)和动态风险(即事故发生的概率)大小,实施分类分级监管。以风险等级越高、监管越严格为原则,根据《浙江省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评价规范(试行)》,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使用单位,采取不同的现场检查方式和频度、约谈、挂牌督办和定期报告安全状况等分类分级监管措施。积极探索“智慧电梯”、“气瓶二维码”等智慧监管工作,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支持监管业务办理、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测预警、安全信息传输等,运用“大数据”分析进行风险隐患研判、预警和推送,对工作环境差、服役时间长的特种设备重点管理。
四、进一步理顺四个平台建设后基层特种设备监管工作格局。通过近期开展的大调研活动,对各乡镇、街道的市场监管派出机构进行了走访。针对走访中涉及的任压力大、人员少、业务生等困难,通过主动对接各乡镇、街道政府,完善四个平台工作机制,加强对平台网格员、基层所执法干部业务培训和现场指导等举措,不断理顺和优化特种设备监管工作格局。
五、深化标准化综合改革,推进标准化工作机制的健全。实施品牌培育计划,开展品牌培育工程,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加强省市名牌产品企业精准培育,推进品牌建设。完成烫钻行业质量提升规范,制定质量提升方案,开展烫钻标准宣贯、公开声明,规范标识标注。继续推动挂锁产业、水晶和绗缝产业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和实施宣贯。
六、广泛开展质量管理工具宣贯学习。指导各规上企业学习应用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鼓励、引导质量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依靠内部质量管理教育力量开展培训学习;组织中小微企业普及质量管理基本知识,发挥质量管理体系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中的基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