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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230000/2018-2048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生成日期: 2018-05-18 00:00:0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公开年报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浦江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05-18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浦江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浦江县文溪东路329号,邮编:322200,电话:84112759)。  
一、概述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的规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为目标,以打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重点,按照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新机制要求,认真扎实有序地开展。  
  (一)完善机构,加强领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有全职人员2人。  
  (二)强化培训,充分做好准备工作。我局指定专人为网站管理员和信息发布员,并进行严格管理。2017年共投入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1万元。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2次。有30人次参加了2017年度信息公开培训。  
  (三)与时俱进,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做好信息公开。2017年我局继续做好“浦江环保”新浪官方微博的维护更新工作,并开通了“浦江环保”微信公众号。通过精心设置栏目,用心编排栏目内容,及时发布栏目信息,来达到与网民的及时互动交流。2017年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78条,微博回应公众关注热点事件40次。同时,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223条,阅读量达到8万余人次。  
二、强化督促,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了《条例》,根据《浦江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浦江县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的具体要求,严格进行了整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截至20171231日,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在县环保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419条,在浦江县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发布环保相关信息75条,自《条例》实施以来已累计发布1465条。并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了更好的提供环保信息,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按规定受理、审核、处理、答复等依申请公开事项按制度规定办理,加快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制政府的建设,在新版官网首页公布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包括受理部门、受理地点、受理时间、咨询电话、办理时限等),并在网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相关途径,并对收费及减免情况进行了说明。2017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咨询情况  
  2017年度共接收市民等咨询780次,其中:网上咨询82次、咨询电话接听528次、当面受理咨询170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对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未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问题。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没有收到有关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对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公开信息的区分存在模糊认识;对应主动公开信息的分类还不够准确,给公众查询造成了一定的不便。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抓好信息及时发布,努力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三是继续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内容的录入公开。在县电子政务中心的指导下,加大环保局信息的录入工作,凡是《条例》要求公开的内容必须公开。认真开展查缺补漏和整改工作,抓紧时间向网站录入信息内容,向信息公开要数量,逐步规范要质量,并按规定及时更新信息内容。  
四、2017年信息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及时依法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按照新《环境保护法》对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的指导监督,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举报权。  
  二是落实相关制度。落实《浦江县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办法》,将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并分解落实到各科室。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