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根据县审计局《关于仙华街道办事处建设项目审价质量问题的审计移送处理书》(浦审财移〔2017〕2号)文件,我局对该案件进行了详细调查、核实、取证,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底,县审计局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由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浦江分公司、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等审结的2016年仙华办事处9个工程项目存在核减额均为0的问题,造成了48.13万元财政资金的损失。为此,我局对四家造价咨询机构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取证,并到审计局详细了解项目审价过程,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1.文景园东边、赤土岭脚村南边绿化点填土方建设工程。此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10月5日,2015年12月由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审价。工程的预算决算均由造价员张海松编审,造价师楼云先审核盖章。此工程分5块区域,无原始标高,其中只有一块区域填土深度比其他区域高75㎝,但在审价报告中其他4块区域也按同类方法计算。其次,部分区域的标高也与实际不符。该项目复审核减45356元,核减率达19%。
2.中埂溪边、后谢村边、花园村北边绿化点填土方工程。此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为2015年9月~10月,2015年12月由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审价,工程的预算决算均由造价员张海松编审,造价师楼云先审核盖章。此工程审价填土方量与实际不符;普通粘土按种植土计算。该项目复审核减46687元,核减率达22%。
3.赤土岭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此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9月30日,2015年9月由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浦江分公司审价,造价员张海峰审价,造价师金爱丽审核盖章。此工程地基处理实际为投石填注,但审价时却按干砌块石处理方法计算;一体化设备安装费用重复计算。该项目复审核减37500元,核减率达28%。
4.田中村石六堰引水渠工程。此工程2016年9月由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审价,造价员张海松审价,造价师杜友仙审核盖章。此工程引水渠下碎石垫层实际未做,但审价时按已做计算;渠道深度只有30㎝不应放坡,审价时按已放坡计算。该项目复审核减32614元,核减率达30%。
5.仙华路段四边三化景观围墙建设工程。此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7月9日,2016年8月由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审价,造价员陈海生审价,造价师陈金刚审核盖章。此工程水晶压砖方量与实际不符,矩形漏窗平直条未做,但审价时按已做计算。该项目复审核减19739元,核减率达12%。
6.后谢、大许、中埂溪边、文景园、赤土岭脚四边三化建设工程。此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10月14日,2016年1月由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审价,造价员张海松审价,造价师楼云先审核盖章。此工程砌花坛水晶砖实际为120墙,审价时却按240墙计算。中埂溪边道路半刚实际施工宽度为1.5m,审价时却计算为2m。该项目复审核减38558元,核减率达19%。
7.文景东路(五里)拆迁安置房临时便道工程。此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5月11日,2016年6月由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审价,造价员张海松审价,造价师楼云先审核盖章。此工程路基宕渣实际厚度35㎝,审价时按50㎝计算。渠道附近无水塘,审价时按有水塘并垫宕渣计算,相应的压实费用也一并予以计算。该项目复审核减93883元,核减率达51%。
8.五善塘三禾路停车场建设工程、五善塘三禾路商业区块围墙建设工程。此两项工程2016年11月由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审价,造价员张海松审价,造价师杜友仙审核盖章。此两项工程实际是同一地块,只是一处有围墙一处没有围墙,所存在的问题也是基本相同。场内宕渣未做按已做计算,围墙实际长度与计算长度不符,围墙边水塘实际长度与计算长度不符,清表费用重复计算。该两个项目复审核减166960元,核减率达48%。
二、处理意见
综上所述,以上涉案的4家造价咨询机构在审价过程中未对送审资料进行认真分析,未对现场进行认真踏勘,未严格履行三级复核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国家财产造成了损失,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各造价咨询机构管理,规范造价从业、执业人员行为,根据《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五条、《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等规定,作出如下处理:
1.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分别予以罚款15000元、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浦江分公司、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分别予以罚款10000元,造价工程师楼云先、杜友仙分别予以罚款9000元,陈金刚、金爱丽分别予以罚款2000元。
2.暂停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承接全县国有(集体)资金投资项目造价咨询业务资格12个月,暂停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承接全县国有(集体)资金投资项目造价咨询业务资格12个月,暂停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承接全县国有(集体)资金投资项目造价咨询业务资格3个月,暂停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浦江分公司承接全县国有(集体)资金投资项目造价咨询业务资格3个月。同时,将以上4家公司的不良行为记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
3.暂停从业人员张海松承接全县造价咨询业务资格24个月,暂停从业人员陈海生承接全县造价咨询业务资格6个月,暂停从业人员张海峰承接全县造价咨询业务资格6个月;暂停造价工程师楼云先、杜友仙承接全县造价咨询业务资格6个月,暂停造价工程师陈金刚、金爱丽承接全县造价咨询业务资格3个月。
希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能引以为戒、深刻反思,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从业、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严谨细致地做好造价咨询工作,杜绝发生类似违法违规行为。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9日
信息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