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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暨元旦春节前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2-12 14:03 浏览次数:


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暨元旦春节前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报

 

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相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我局《关于开展全县2017年第四季度暨元旦春节前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浦建建〔2017〕42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建管科、质(安)监站等相关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开展了全县2017年度第四季度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22日,重点检查工程质量、安全、扬尘治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四个方面,共检查工地20只,涉及建筑施工企业15家,监理单位11家,共发放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0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 份,查封大型起重机械设备5台。

从检查和对12只工地进行复查的情况看,大部分受检项目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体系较为完善,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较高,能基本履行各自职责,工地日常管理规范,但还有部分项目责任人员仍然存在质量安全意识淡薄,侥幸心理较强,施工、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到岗率不高或在岗不在位,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有所松懈,特别是扫尾工程问题更为突出。如:黄宅消防站、东望学苑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整改措施到位、效果明显。米歌年产1600吨杂交玉米生产线项目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虽有整改,但整改效果不明显。珠红城中村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较上季度有明显松懈和下降。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工程质量方面

1.部分项目砼结构现龄期回弹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2.卫生间二次翻边存在质量隐患。

3.个别砼构件拆模过早,振捣不到位导致蜂窝麻面和钢筋外露;柱头箍筋缺少,梁侧向保护层未垫;施工缝留置不规范;柱有涨模烂根,梁有下沉现象等。

4.部分工地安装材料及后期装饰材料进场手续不规范,部分材料缺少进场试验报告;施工现场砼试块见证取样不规范;电气材料进场报验及见证取样不规范。

5.资料方面:部分工地沉降观测资料不完整,检验批验收资料记录不完整;个别工地验收记录与试验不相符,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表记录不规范等。

(二)安全生产方面

1.安全专项方案编审及管理情况:大部分工地安全专项方案按要求编制和审核,个别工地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未按要求落实到位,模板支架安全隐患问题突出。

2.建筑起重机械情况:部分工地物料提升机、人货梯卸料平台两侧及底部未封闭到位,临时卸料通道搭设不规范;楼层防护门缺少或未及时关闭;物料提升机操作未搭安全防护棚。部分工地塔吊司索人员吊物不规范,不能满足施工需求,无证上岗情况比较突出,个别工地物料提升机司机无证上岗。个别工地塔吊基础有积水现象。

3.消防安全方面:部分工地施工区、生活区、材料堆放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个别灭火器失效;每月检查记录不全面;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建立不完善;部分工地动火作业未申请动火许可证,电焊作业时未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施工现场消防通道不畅通,未设标识、标牌,部分高层建筑未随层配备消防带、水枪。

4.四口五临边:部分工地楼梯、预留洞口、采光井等临边防护设施不到位。安全通道设置不规范,未采用定型化防护门。个别工地电梯井内未按规定设置水平隔离。

5.外架情况:部分工地架体基础排水不畅,存在积水,立杆底部缺少底座,未按规范设置扫地杆,个别杆件间距超规范要求,并有变形、扣件松动等现象。架体防护高度滞后于施工进度,架体上堆放建筑材料过多,连墙件未按规范设置,脚手片未满铺,悬挑架未封闭到位,钢拉索未及时固定,内封闭设置不到位,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6.临时用电:部分工地施工用电未达到“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要求,用电线路破损未处理,沿架体布设无防护措施,个别漏电保护器、电气开关等电器失灵,且存在随意使用插座的情况。部分电箱缺少防雨措施,箱门未上锁,电工检查记录未填写到位。

7.深基坑工程:部分工地基坑内排水设施不到位,坑壁支护不到位,基坑位移监测频率未达到方案要求。

8.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使用情况:部分工地安全网、安全帽检测数量不足,部分作业人员存在高处作业期间未系安全带和佩带安全帽的情况,作业人员安全帽佩带不规范情况尤为突出。安全网存在破损,未按施工进度设置。

9.民工教育、培训等情况:部分工地未按要求开展安全三级教育、上岗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缺乏针对性,被交底人签名存在代签现象。

10.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现场演练情况:部分工地应急急救援预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个别工地缺少应急预案,工地演练记录不详细,缺少相关图像资料。

11.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部分工地电焊工、架子工、塔吊司索工、物料提升机、人货电梯操作人员存在无证上岗情况,个别人员证件过期。

(三)市场行为方面

1.部分监理、施工企业存在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率不高,建设单位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考勤也不规范,个别工地还存在人工考勤现象。

2.部分工地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工资发放和社保缴纳情况不符合要求。

3.部分工地的材料采购和设备租赁合同、支付凭证不规范,有的甚至无法提供相关合同和支付凭证。

4.部分企业未按规定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相关检查记录、管理台账不规范,存在代签、未签现象。

5.个别监理企业未按规定对分包单位人员的从业资格进行审核,相关资料的收集不规范。

(四)扬尘治理方面

部分工地“六个100%”落实不到位,存在外露砂土不及时覆盖到位,主要场地道路洒水量及清扫工作不到位,建筑材料堆放无序、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个别工地搅拌机和散装水泥桶四周封闭不到位。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加大对民生工程和商品房项目的质量监管力度。民生工程和商品住宅的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对涉及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投诉,要及时调查、妥善处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或使用功能问题,要安排专人督促处理到位。

(二)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要充分认清当前的质量安全形势,认真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施工、监理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增强管理的主动性、自觉性,并确保人员到位、履职到位。

1.各施工、监理企业要结合本次大检查,认真查找差距,认真查漏补缺,落实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治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2.要切实抓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划分防火责任区、明确防火责任人、逐步落实消防工作任务。

(三)要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管理,重点抓好基坑防护、塔吊等大型设备管理、施工临时用电管理以及春节放假前后的停工复工工作,加强春节值班、门卫值守工作,落实应急响应制度等各项工作。

(四)要做好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和应急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民工手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大家过一个祥和、快乐的春节。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9日

 


信息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