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JD110000/2018-01486 | 文件编号: | 黄政〔2018〕101号 | 发布机构: | 浦江县黄宅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8-11-15 15:56:4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部门乡镇文件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各行政村:
为贯彻落实《浦江县蓝天保卫战2018年实施计划》(浦蓝天办〔2018〕4号)文件精神,高标准、严要求完成2018年蓝天保卫战的各项目标任务,有效防止大气污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作物秸秆(荒草)禁焚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秸秆有效禁焚和最大限度地消化利用为目标,坚持宣传教育与正面引导相结合,大力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荒草)等露天焚烧,加大对违规焚焚和秸秆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为全镇秸秆综合利用及禁止露天焚烧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工作重点
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实施全域禁焚;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强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荒草)禁焚工作,确保重点区域、重要时段不影响空气质量。
三、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把禁焚宣传活动与创建美丽乡村结合起来,为秸秆综合利用及禁止露天焚烧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在各行政村、自然村张贴标语,驻村干部走村、入户、进田头,张贴“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公开信,发放到每家每户,做到全覆盖、全动员;要让宣传效果达到最有效的层次,务使宣传效果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参与;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农户制度,努力做好宣传群众、引导群众的工作,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2.以禁促用,加大综合利用。在着力加大秸秆禁焚工作力度的同时,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重点实施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原料化利用、秸秆基料化利用工程,特别要加大秸秆还田、生物腐熟还田、行间铺草等其他还田工作力度;鼓励、支持农机合作社开展秸秆翻耕还田和秸秆打捆跨区作业,不断提高秸秆还田组织化程度。
3.强化监管,确保禁焚成效。建立健全“乡镇监管、部门协调、村落实、户联防”的秸秆禁焚工作机制。建立巡查处置制度,加强对网格内秸秆焚烧重点区域巡查,做好巡查处置记录;通过与种植大户、合作社等签订协议等方式,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干部包村联户、告知和承诺制度,在重点季节进行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的监控防范,坚决制止秸秆(荒草)露天焚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