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横线塘岭金至墎山口段改建工程爆破安全监理项目
发布日期:2018-01-09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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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横线塘岭金至墎山口段改建工程爆破安全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项目编号: A3307260820000151001001 | |||||||||||||||||
一、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浦横线塘岭金至墎山口段改建工程爆破安全监理项目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2017﹞10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江县前吴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浦江县前吴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 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 最低要求 ) 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交通网、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今日浦江》报、浦江图文电视台上发布。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浦横线塘岭金至墎山口段改建工程的隧道工程工地现场。 | |||||||||||||||||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浦横线塘岭金至墎山口段改建工程,起点为塘岭金村浦横线与下塘线交叉口,向西沿木勺山山脚布线,绕过塘岭金村、塘里村,后沿西南方向穿过黄龙岩山,上跨古塘口至市目的Y504乡道,于K2+488左右设置寺后山隧道,穿越寺后山后向南偏东沿墎山村至童麻车村Y503乡道,到达终点墎山村,与现浦横线相顺接。本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四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建设标准,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8.0M,路线全长3.905KM。 主要工程数量:挖方约20.35万m3,填方约24.21万m3,沥青路面约3.2079万m2,大桥128.2M(1座)、中桥178M(3座);隧道596M(3座)。 | |||||||||||||||||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监理为1个监理合同段。主要内容为:浦横线塘岭金至墎山口段改建工程的隧道工程、路基山体开挖(如有)等涉及爆破施工的爆破安全监理;必要时应对爆破周边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震动监测。 | |||||||||||||||||
2.4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为8个月,缺陷责任期为 0个月。 | |||||||||||||||||
2.5 项目安建费为530万元,监理服务费约22万元。 | |||||||||||||||||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同时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个C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安全监理经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爆破实施单位不得参与本次爆破安全监理的投标。 3.3拟派监理人数1人,须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作业级别:中级)的本企业人员(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17年9月、10月、11月连续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的,不得以拟派监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投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监理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浦江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6投标人均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 3.7投标人还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附录1~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9日09时00分至2018年01月15日 17时00分登入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陆),采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出售。 | |||||||||||||||||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含答疑、澄清、修改)都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疑问的,登入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陆),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11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和回复。 | |||||||||||||||||
4.3 招标人将于2018年01月12日17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含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交易席位费每家300元,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 | |||||||||||||||||
4.5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整,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18年01月16日09时00分前汇入下列账户之一: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36496757816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96500010400126101234567275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江县支行 | |||||||||||||||||
4.6 未取得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需自行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右上角点击“投标单位登录”按钮,申请企业账号并上传企业资料后,携带所需资料前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事宜详见《关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领域交易主体注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的通知》)。 |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 |||||||||||||||||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6日09时30分。 | |||||||||||||||||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 |||||||||||||||||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交通网、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今日浦江》报上发布,但以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 |||||||||||||||||
七、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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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09日 | |||||||||||||||||
注: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用CA锁登录购买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以纸制投标文件为准。 |
信息来源: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