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浦江县浙中生态廊道专项规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01-31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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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浦政函〔2018〕3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浦江县浙中生态廊道专项规划的批复
县建设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浦江县浙中生态廊道专项规划〕的请示》(浦建规〔2018〕1号)文件收悉。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浦江县浙中生态廊道专项规划》。
二、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高水平打造我县浙中生态廊道。
三、若需对规划进行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浦江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