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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250000/2018-17470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8-01-10 15:27:3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公开年报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浦江县市场监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10 15:27 浏览次数: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浦江县市场监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年,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了全县市场监管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我局以提高市场监管局机关服务能力和公信力为重点,把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改进机关作风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继续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在局注册窗口和档案室分别设立受理窗口,确定专人为公众提供公共查阅、资料索取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服务;利用“浦江首页”网站县市场监管局专栏和浦江县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确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重点公开与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政府信息;确定专职和兼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落实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工作;设立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所(分局)、各科室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将这项工作与业务工作、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等紧密结合,确保市场监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据统计,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8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为了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市场监管信息,我局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结合市场监管系统工作实际,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公开渠道,完善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作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平台。在公开过程中,我局十分重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做到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我局确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规范信息分类方式,完善发布格式,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经法律审查后,主动向社会各界提供政务公开信息、“最多跑一次”信息、企业基本信息、个体工商户基本信息等查阅服务,方便企业、群众获取各类政府信息,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480条,包括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累计依申请公开11133条。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中,其中因涉及个人隐私,部门公开政府信息85条,没有涉及"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费用,没有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9起,9起复议结果维持了具体行政行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我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2018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继续完善、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不予公开内容需进一步细化。目前,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数据大多与企业关系密切,诸多内容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而目前国家对此类涉及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范围尚缺乏相关规定。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进一步细化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公开中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 

(三)交流渠道有待进一步开拓。我局虽积极开通“最多跑一次”云总机服务,四次参与浦江人民广播电台“阳光热线”但交流渠道仍有待进一步开拓。下一步,我局为实现公众之间和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交流,将全面发挥政府网、广播电视媒体、微博、微信等载体作用。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17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