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230000/2017-19602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
生成日期: | 2017-08-21 09:15:2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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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2015-2020年)
浦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以一张蓝图绘到底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立足自身生态优势,持续优化生态环境,统筹发展生态经济,大力弘扬生态文化,以建设浙江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试点县为契机,全面实施“五水共治”“气尘合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花漫浦江”和节能减排等一系列组合拳,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保障创建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战略, 紧扣“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主线,以“四个全面”为引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建设“富饶秀美、和谐安康、人文昌盛、宜业宜居”的美丽浦江为目标,立足浦江自身优势,全力打造“水晶之都、田园新城、诗画浦江”等靓点名片,努力绘就美丽浦江新蓝图,加快建成“美丽浦江”样板,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示范作用。
二、目标任务
坚持创新驱动,坚定不移打好“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换三名”、市场主体升级等转型升级“组合拳”。加快水晶产业集群的转型提升,以水晶产业集聚区、水晶市场、水晶特色小镇为依托,结合两化融合、文化创意等新途径、新举措,占领水晶科技研发高峰,增强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水晶玻璃之都。
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创建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县。统筹推进美丽城乡建设,着力打造“一区两廊三湖四小镇”,创建“森林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历史文化村落,彰显“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自然之美。优化城乡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打造“精致、秀美、灵动、文雅”、宜居宜业宜游的山水田园新城。
发挥浦江上山文化、中国书画之乡、中国诗词之乡等历史文化优势和山水生态优势,做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弘扬“江南第一家”孝廉文化,打响“万年上山·诗画浦江”品牌,争创仙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5A级旅游景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发展“美丽经济”,将绿水青山更好地转化为金山银山,打造独具浦江特色的乡愁家园,成为长三角知名的文化休闲旅游目的地。
三、工作举措
(一)绿色经济培育行动
1、促进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深入实施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环境功能区规划,强化规划重点目标任务的考核,确保规划刚性执行。逐步完善新型城市化战略格局,全面实施财政、土地、产业、环境等差别化区域政策,促使经济及产业发展空间格局更加合理,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总体格局。统筹谋划区域产业发展格局,发挥产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创新平台作用,力促企业搬迁入园,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产业政策导向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原则,加快发展生态经济,努力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现代产业体系。深入实施“五水共治”、 “四边三化”和“三改一拆”行动,打好系列转型升级组合拳,大力推进经济提质增效。
2、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继续以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为主抓手,按照“一控两减四基本”要求,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努力提高农业精细化和组织化水平,加快建设绿色农业强县。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的示范区建设。积极发展金融、物流、旅游、健康、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环保设备制造和综合环境服务产业,促进节能环保低碳技术及产业成为新增长点。充分发挥旅游业促进绿色发展和生态富民的重要作用,建设旅游大平台,全面提升景区品质,健全旅游产业链,打响“诗画浦江”品牌。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培育生态经济、绿色产业和乡村旅游。
3、强化创新驱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动技术创新,培育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积极建设创新平台,着力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培育壮大一批科技型企业。积极创建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网上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着力拓展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空间。大力推进涉及人口健康、食品药品安全、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方面学科研究和专业建设,加快关键共性技术瓶颈突破,推进先进成熟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培养和引进各类高端人才。
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转变线性发展方式,强化资源能源节约,积极发展太阳能、风能等绿色可再生能源,严格实施用水总量管理,着力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持续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和污染排放强度,有效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落后产能,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严格总量控制,优化环境资源配置,提高单位资源环境负荷产出效率,以最小的污染排放、最优的环境资源配置,产出最大的效益。积极推进园区循环化、生态化改造,继续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提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鼓励企业开发绿色低碳产品,建立实施绿色采购消费政策。加快建立和推广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
(二)节能减排行动
1、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以工业、建筑、交通、商贸等领域为重点,继续加强重点企业节能。加快推进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切实提升重点产业能效。深入推进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商业及民用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大力发展绿色公共交通,鼓励技术创新,持续推进全县节能降耗工作。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低碳技术,加快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体系,开展低碳经济试点示范。深入推进碳减排,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实施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以低碳行动倒逼调整产业结构、提升节能增效、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森林碳汇。
2、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环境质量改善为主线,实施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总量双控、协同控制,在推进已有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减排。探索实施分区域、分行业差别化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持续强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等综合措施,探索开展污染物排放浓度、速率、总量的时空精细化减排管理。全面整治提升重污染行业,切实巩固造纸、印染、化工、电镀等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效果。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善配套管网。
3、推进各领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全面推进国民经济各领域和生产生活各环节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工作,加快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对水、土地、矿山资源利用实行全过程管理,建设节约型社会。切实转变能源消费理念,将节能优先方针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有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率先实现生产生活用能的清洁化、高效化。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加大再生水利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均优先使用再生水。促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大幅提升园区的主要资源产出率和土地利用率,显著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和水循环利用率。
(三)“五水共治”行动
1、强化饮用水源安全保障。推进饮用水源地建设管理与污染防治,全面实施一级保护区物理隔离和短信提示,落实保护区污染源清理整治,加强饮用水源集雨区范围生产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全面完成饮用水源污染隐患整治,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内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道路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饮用水水源上游及周边生产、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企业切实制订应急预案。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完善饮用水源预警监测自动站建设和运行管理,推广建设在线生物预警系统。到2020年,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全部建立水质生物毒性预警监测系统。
2、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出厂水水质执行一级A标准。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深入实施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制度,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机制。科学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继续深化农村生活垃圾分质分类处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体系全覆盖。基本实现以“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分拣清运、生态堆肥、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实现污泥处置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3、加强重点流域、主要污染河段治理。全面启动实施“消灭黑臭河、劣五类水三年行动计划”,切实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创新实施河长制,严防黑臭河、断面水质反弹。深入实施浦阳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全面推进流域和湖库水环境治理。加强良好水体保护,推进湖库生态环境保护。到2020年,全流域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深入实施清水河道建设和中小河流治理,加强河道清淤和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大力整治建筑行业泥浆运输,禁止泥浆排入河道。合理开采地下水,强化地下水保护与修复。
4、大力实施防洪水、保供水。全面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海塘河堤加固、区域骨干工程建设,到2016年,浦阳江流域的防洪薄弱环节基本得到治理;到2020年,防洪排涝达到规划标准。全面推进供水水源及配置工程建设,到2020年,县级以上城市及主要城镇集中式多源供水的工程体系基本形成,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基本与城镇同步,农业“两区”灌溉设施全覆盖。
5、深入推进抓节水、排涝水。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实施“雨水示范、屋顶收集、改造器具、一户一表、节水型载体创建、农业节水改造、工业节水改造”七大工程。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到2017年,全县50%以上的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实施“固河堤、疏河道、新开河、畅管网、除涝点、强设施”排涝水六大工程,加快构建高效完善的城市排涝体系,力争到2020年,完成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城区建设严格按照排涝标准配套排涝设施,确保不发生新的内涝。
(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1、大力调整能源结构。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施低硫、低灰分配煤工程。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2017年底前,全县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全面实现集中供热。加大分散燃煤锅炉淘汰力度,2016年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小锅炉191台,2020年底前,全县基本淘汰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基本完成燃煤锅炉改造任务。加快实施“腾笼换鸟”,力争到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工作。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进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
2、深化工业废气治理。推进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到2017年底。2020年前,全县燃煤锅炉完成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或改造,达到最新标准要求或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加大工业烟粉尘治理,水泥、化工等行业以及燃煤锅炉统一执行国家新标准,重点控制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完成全县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清单调查,建立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深入实施《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全面完成印染、涂装等行业VOCs整治,推广使用先进清洁生产工艺技术。
3、强化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实施机动车总量控制,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速度。加快推进公交车、出租车、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升级换代,加快淘汰黄标汽车。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大力发展清洁交通,加快加气站、充电桩等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充电站(换电站、加气站)建设,城市公交节能清洁能源车占比分别达到60%以上。力争到2020年全县公交车、出租车、营运专车、一般公务用车替换为新能源汽车或改造为清洁能源汽车。提高车用汽油柴油品质,推广应用浙VI标准汽油。实施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公交优先战略。
4、开展扬尘和生活废气治理。积极创建绿色工地,控制施工扬尘,建立健全扬尘污染控制及排污收费等制度。强化道路扬尘治理,逐步推行渣土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建立城乡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机制,提高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推进烟尘控制区建设,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工业边角料,严格控制露天烧烤,加大烟花爆竹禁燃力度,对有烟粉尘排放的露天堆场、露天煤堆场等实施封闭管理。继续深化城市餐饮油烟、洗涤行业等生活废气治理力度。全面控制装修和干洗废气污染,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
5、推进农村废气治理。加快推进秸秆及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大力推行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捡拾和打捆技术。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长效监管机制。大力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有效减少农田化肥使用量和氨挥发量,积极控制农业氨污染。加强矿山和堆场粉尘治理,所有采碎石场落实扬尘、粉尘控制措施,已关闭废弃矿山开展矸石山和危岩治理,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到2018年底前,全县90%以上矿山实现达标运行。
(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
1、完善土壤污染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土壤污染监测监控体系。建立9个农田土壤污染常规监测点和4个农田土壤综合监测点,开展农田土壤污染成因研究和跟踪监测,查清农业“两区”土壤环境质量情况。加快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贯彻落实《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环办〔2014〕89号),建立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制度,根据需求同步开展土壤环境专项调查和特定监测。
2、推进农田土壤治理修复。按照《浙江县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开展农田土壤污染治理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农田土壤污染防治。到2020年,农业“两区”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进一步得到改善。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农田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减量控害增效行动,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加大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力度,提高农业利用率。落实《浙江省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试行办法》,推进农药废弃包装物基本回收和无害化处置。
3、强化土壤重点污染物防治。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优化重金属排放企业空间布局,基本实现涉重行业“圈区生产”。强化重金属行业整治和污染减排的倒逼约束作用,推动涉重行业提升工艺水平和产业层次。建立健全重点和非重点防控区长效监管措施,巩固前期整治成效。探索优化重金属信息公开、风险评估与损害鉴定、企业周边人群健康风险控制等制度,落实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到2020年,全县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15年大幅削减,基本消除突出的重金属污染隐患。有序推进疑似污染场地排查,不断完善全县疑似污染场地清单。加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防控力度,按照国家的部署要求,采取积极的措施,进一步降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放。
4、加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强化源头精细化管理。落实减量化要求,按照区域处置能力从严控制产生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推进全过程监管,危险废物国控重点单位全部联网监控,实现对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流程覆盖、全时段记录和锁链式追溯。按照《金华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要求,加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组织和运行保障。
(六)“三改一拆”行动
1、持续深化拆改工作。坚持以改带拆,以拆促改,拆改结合,惠及民生。把专项治理作为深入推进“三改一拆”的重要突破口,进一步抓好重点领域、重点类型违建的整治,全面拆除违反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的违法建筑,进一步规范建筑附着物,强化立面整治,大力推进功能性项目建设,大力开展缓拆违法建筑、涉及消防安全违法建筑等专项整治。
2、深化“四边三化”行动。结合“两路两侧”专项整治,全面深化“四边三化”行动。深入推进公路、铁路边洁化绿化美化,以种植绿化和垃圾清理、违法建筑清理、违法广告清理为重点,把交通干线沿线打造成为展示区域形象的景观大道和生态走廊。借鉴“河长制”经验,在全县重要路段建立“路长”、“段长”制。推进河边洁化绿化美化,深入开展“万里清水河道”建设,以城乡河道为重点,加快恢复河道自然生态功能,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和河道生态工程建设,强化对主要骨干河道清淤、疏浚、清障、保洁、生态护岸等综合治理,建立长效保洁管理制度。深化矿山生态环境整治,以国省道公路、铁路沿线为重点,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重点做好露采废弃矿山的复垦、复绿及景观修复工作,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健全控违长效机制,推进城乡房屋建筑确权、确违工作,全面建立网格化的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体系,形成立查立改、追责问责的长效管理制度,巩固深化“三改一拆”行动成果,实现违法建筑治理的长效常态。坚持“三改一拆”与推进新型城市化、新农村建设、优化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紧密结合,建立拆后土地利用信息统计平台,加大对拆后土地和空间的规划设计、合理利用,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宜耕则耕、宜绿则绿。
(七)深化美丽乡村建设行动
1、加强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完善县域村庄规划,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和约束性,实现美丽乡村“一处美”向“一片美”迈进。注重规划全覆盖,通过城乡统筹,做到空间全覆盖、设施全配套。科学布局美丽宜居村庄,充分考虑村庄自然禀赋、山水格局和地域文化,合理确定村庄类别、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塑造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编制实施农村住房改造建设规划,形成错落有致、富有韵味的“浙派民居”建设格局。推进美丽乡村连线成片,每年打造1至2条美丽乡村风景线,2020年前完成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工作。
2、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面构建农村联网公路,深入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对分散居住农户生活污水进行因地制宜处理。加快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2017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制村全覆盖,大力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加快农村绿化与生态建设,大力开展村庄道路、河湖水系沿岸和庭院绿化。扩大绿地面积,建设一批绿化示范村和特色村。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污染治理,开展农村“十小”行业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和管护机制,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管护机制。
3、强化农村特色文化保护建设。着力做好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加强对古村落、古街道、古民居等乡土文化载体的抢救保护,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历史文化村落的的保护利用。全面打造富有浦江特色的民居风景线,充分发掘村庄个性特色,推进特色精品村建设,每年启动培育精品村5个。全面传承地域传统文化,力争2020年前建成120个农村文化礼堂。加快建立覆盖全县的公共文化设施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培养文明习惯。提升生态文明素养和科学文化水平。
4、提升美丽乡村发展水平。大力发展新兴业态,着力打造农业“两区”升级版、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升级版和农村电子商务升级版,拓展社区服务、养老养生、运动健康、文化创意等新业态。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电商换市”、“设施增地”和“接二联三”,提升农业竞争力和生产经营效益。坚持共富导向,支持农民以股份合作形式开展创业,促进更多农民就业。广泛开展村庄经营,实现富民强村。推进农村体制机制改革,破除美丽乡村建设体制障碍,释放改革红利。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全面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八)生态屏障建设行动
1、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加大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的保护力度,确保浦阳江水系源头地区维持原生态。加强湖泊和湿地生态保护,遏制面积萎缩、功能退化趋势。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完成全县生物物种资源调查、编目及数据库建设,实现区域生物多样性监测与评估常态化,定期编制并发布生物多样性监测与评估报告。进一步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全部达到国家级规范化建设要求。
2、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在重点流域、中小河道、湖库和湿地实施生态修复。继续深入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和中小河流治理,加大河湖水系连通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开展河道生态示范工程建设。对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湖库,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水生态系统修复方案。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全县水土流失面积比例下降至7%以下。开展矿山生态建设,加大废弃矿山治理力度,2020年县级以上公路与河道、铁路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90%以上,全县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70%以上。
3、实施森林浦江建设。大力推进森林城市、城镇、村庄建设,营造高质量的人居森林生态系统,提升人居环境品质,2020年全县林地保有量100万亩以上。坚持平原绿化扩面与提质并重,平原区林木覆盖率提升至20%以上。实施千万亩珍贵彩色健康森林建设工程,以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沿线、主要流域两侧、城镇周边可视范围内山体为重点,优化林种组成,改善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加强重点区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强化重点防护林防护减灾功能。
(九)灾害防控行动
1、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加强重大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加大病险水库的除险力度,确保江河、水库、城市的防洪安全。完善易涝常灾地区防洪排涝工程,加强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到2020年全县水库、山塘等水利工程防护能力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形成比较完善的综合防洪减灾能力体系。
2、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充分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强化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完善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加快建成自然灾害立体观测网,实现对重点自然灾害的全天候、高时空分辨率、高精度连续监测。完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建设,健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发布机制,加强预警信息发布规范管理,构建完善覆盖全县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指挥系统。
3、健全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严守环境风险底线。加强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开展环境风险源调查。加强环境风险监控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重大生物灾害的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源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对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物等相关行业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监管,强化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物质监督管理。积极关注环境健康,探索开展环境健康风险评估,逐步构建应对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健康问题的管控体系。
4、加强灾害快速救援及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健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完善灾害救援应急预案,加强减灾救灾科技装备建设和避灾安置场所、物资仓储网络建设。健全规范抢险救援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提高抢险救援能力。加强灾害救援队伍建设与培训,强化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有序推进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大力普及防灾避险知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十)生态文化培育行动
1、深入挖掘生态人文资源。传承浦江传统优秀文化,积极培育浦江现代人文品格,打造生态人文精品。深入挖掘浦江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理念和生态思想,加强国家重大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要革命遗址遗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建设,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丰富民间民俗特色文化活动载体,传承乡愁记忆,延续历史文脉。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积极打造文化精品,促进传统文化现代化。
2、全面提升公民人文素养。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务实、守信、崇学、向善”的当代浦江人共同价值观。大力宣传体现“两美”浦江风貌的“最美景观”、“最美人物”、“最美现象”,不断焕发社会正能量。培育和激发全体公民建设美丽浦江、创造美好生活的主体意识,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推动养成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公民法治观念和科学人文素养,提高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意识。
3、大力弘扬生态文化。结合浙江生态日、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活动,展示生态环保成就、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弘扬生态人文精神。积极借鉴发达国家注重生态文明的先进理念、有效做法和具体制度,强化全社会的生态伦理、生态道德、生态价值意识,引导人们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形成政府、企业、公众互动的社会行动体系。积极开展生态文化重大理论和应用研究,繁荣“两美”主题文艺创作,着力构建包括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和社会公益教育体系等在内的生态文明教育网络体系。
4、全面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加快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避免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使生态文明成为主流价值观,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公众改变生活习惯,开展垃圾分类,推广餐饮“光盘”行动,优先选用环保节能产品,积极鼓励绿色出行,加快构建绿色交通网络,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新材料,使绿色低碳的理念融入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形成绿色生活新格局。充分发挥机关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引领全社会生活方式绿色化。
5、深入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矿山等“绿色细胞”创建和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树立精品意识,加强典型培育,确保生态示范创建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加强生态创建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复核,建立完善退出机制,形成生态创建的长效机制和品牌效应。
(十一)制度创新行动
1、建立“源头严管”制度。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环境空间管制制度。实施最严格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保护制度,科学划定全县生态功能红线,建立健全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继续实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深入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耗强度“双控制”,逐步建立用能预算化管理体系。健全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实施行业性和区域性污染物总量控制,全面推进实施污染源“一证式”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建立排污权指标基本账户。建立碳排放强度、碳排放总量约束机制。
2、完善“过程严控”措施。推进环境监管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善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推进环保行政执法与民主监督、公众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结合。建立环境执法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深化土地要素配置体制改革,探索海域、岸线配置体制改革。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探索中水回相、再生水利用机制。培育第三方专业化环保运行组织和机构,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第三方运营。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全面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治理修复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建立流域协作治理机制,完善环境保护区域协调和跨区域综合治理机制。创新区域、流域环境管理考核模式,强化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考核、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
3、实施“恶果严惩”机制。建立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和刑罚处置,加大责任追究和违法惩治力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环境问题约谈制度,对政府决策、执行失误以及不作为导致的环境损害问题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以环境损害赔偿为基础的环境污染责任追究体系,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加大行政强制及行政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探索建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风险基金,鼓励推行环境污染损害责任保险制度,对高风险企业实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完善环保公安联动执法、环境公益诉讼和非诉案件强制执行机制。
4、强化多元投入机制。创新基本财力增长机制和财税政策,合理调整和整合各类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建立环保资金使用绩效评估考核机制和专项审计制度。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带动社会资本和各类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参与美丽浦江建设,探索实施PPP等模式。贯彻落实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发展环保社会公益基金。探索构建“绿色金融体系”,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强美丽浦江建设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好保险资金投资项目对接,多渠道扩大美丽浦江建设融资规模。创新发展林权、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绿色金融产品,促进各类企业自觉节能减排。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美丽浦江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强化由美丽浦江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共同推进。11个项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要会同有关责任单位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滚动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每季度向美丽浦江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美丽浦江办每年编制美丽浦江建设工作任务书和“811”美丽浦江建设行动工作要点。县党委、政府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本地区美丽浦江建设行动方案。县政府要认真制定实施配套政策,把具体目标、指标、任务、措施等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顺利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建立高效有力的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合力推进美丽浦江建设。
(二)严格考核评价。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反映建设美丽浦江、创造美好生活要求的区域发展绩效评价体系。根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要求和目标定位,实行发展要求、评价指标和权重不同的差异化考核,引导各地差异化发展。加强实绩综合分析,突出“既看发展成果,又看发展成本与代价”、“既注重考核显绩,更注重考核潜绩”的考核导向,严格考评结果运用,奖优罚劣,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美丽浦江办每年牵头对各乡镇各部门美丽浦江建设推进行动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结果抄报县委、县政府。
(三)完善政策保障。深入贯彻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县人大强化建设美丽浦江、创造美好生活的立法保障。围绕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生态修复以及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强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工作,分层次有步骤地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完善法律法规规章体系。严格依法审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等的有效监测。研究制定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污染损害赔偿等规范性文件,指导环境执法和司法实践。完善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环境准入等地方标准,强化标准引领。积极推行行业与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和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切实增强企业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感。
(四)强化科技支撑。大力发展生态环保技术和节能减排、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保护、修复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加强综合性环境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环境监测预警等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展大气复合污染治理、氮氧化物、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工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控制技术研,力争重点领域的若干核心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大力推进生态环保技术创新基地、技术中心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积极构筑完善环保人才培训、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相衔接的科技支撑体系,深入实施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战略,深化产学研合作。强化生态环保科学知识普及,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积极搭建环保科普知识资源共享平台。切实落实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制定相关配套措施,采用多种模式,吸引海内外高端专业技术人才为建设美丽浦江服务。
(五)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多渠道、多角度、多方式宣传美丽浦江建设,全面及时推进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的大格局。以培育绿色生活方式为突破口,推动形成自上向下和自下向上相结合的全社会共治模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全社会和每个公众都在美丽浦江建设过程中积极行动起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美丽浦江建设的重大工程项目,县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职能,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为项目投融资向社会资本开放扫清各种障碍,解决好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最后一公里”问题,大力推广PPP模式,对社会资本参与的项目,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形成综合回报机制,推动政府公共服务变革。
附表1: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生态文明建设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 | 主要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绿色经济行动 (县发改局) | 促进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 | 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 |
大力发展绿色产业 | 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旅游局 | ||
强化创新驱动 | 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商务局、县环保局 | ||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 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 | ||
2 | 节能减排行动 (县经济商务局、县环保局) | 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 | 县经济商务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气象局 |
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 县环保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建设局、县统计局 | ||
推进各领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 县经济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水利局 | ||
3 | “五水共治”行动 (县治水办) | 强化饮用水源安全保障 | 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
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 县建设局、县农办、县环保局 | ||
加强重点流域、主要污染河段及平原河网治理 | 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建设局 | ||
大力实施防洪水、保供水。 | 县水利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局 | ||
深入推进抓节水、排涝水。 | 县建设局、县水利局 | ||
4 | 大气防治行动 (县环保局) | 大力调整能源结构 | 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供电局 |
深化工业废气治理 | 县环保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 ||
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 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中石化浦江分公司、中石油浦江销售分公司 | ||
开展城市扬尘和生活废气治理 | 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 ||
推进农村废气治理 | 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 | ||
5 | 土壤防治行动 (县环保局) | 构建并完善土壤污染监测体系 | 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 |
推进农田土壤治理修复 | 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 | ||
推进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防治 | 县环保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 | ||
加强危险废物和污泥安全处置。 | 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济商务局 | ||
6 | “三改一拆”行动 (县建设局) | 持续深化拆改工作 | 县“三改一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深化“四边三化”行动 | 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办、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旅游局 | ||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 县“三改一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7 | 美丽乡村行动 (县农办) | 加强美丽乡村建设规划 | 县农办、县建设局、县旅游局 |
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 县农办、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局、县旅游局 | ||
强化农村特色文化保护建设 | 县委宣传部、县农办、县教育局、县文化局、县民政局、县民政局 | ||
提升美丽乡村发展水平 | 县农办、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 | ||
8 | 生态屏障行动 (县林业局) | 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 | 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财政局 |
加大生态修复力度 | 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 | ||
实施森林浙江建设 | 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建设局、县旅游局 | ||
9 | 灾害防控行动 (县民政局) | 完善防洪减灾体系 | 县水利局、县民政局 |
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 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地震局 | ||
健全环境风险管控体系 | 县环保局、县气象局、浙江检验检疫局 | ||
强化核与辐射安全保障 | 县环保局 | ||
加强灾害快速救援及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 县民政局、县公安局 | ||
10 | 生态人文行动 (县文化局) | 深入挖掘生态人文资源 | 县文化局、县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 |
全面提升公民人文素养 | 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局、县环保局 | ||
大力弘扬生态文化 | 县文化局、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 | ||
全面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 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委宣传部、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 | ||
深入推进各类示范创建 | 县环保局、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林业局、县建设局、县水利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国土资源局。 | ||
11 | 制度创新行动 (县环保局) | 建立“源头严管”制度 | 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 |
完善“过程严控”措施 | 县环保局、县审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 | ||
实施“恶果严惩”机制 | 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 ||
强化多元投入机制 | 县财政局、县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