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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230000/2017-19598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生成日期: 2017-03-01 00:00:0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发展规划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浦江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7-03-01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我县生态环保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县重点工作安排,以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为中心,围绕污染物减排,改善浦阳江出界断面水质,保障饮用水源安全等重点工作任务,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强化举措,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各项环境保护指标基本符合国家卫生县城的复审标准,现汇总如下:

一、       目标完成情况

  1. 近三年来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近三年来,我县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即辖区内未发生因违法排污引发的导致人员死亡、10人以上中毒、饮用水源地停用、供水厂停产、农副产品大面积绝收或大幅度减产等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2. 水、气、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

  浦阳江上仙屋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类,断面考核优秀;壶源江保持类水质;51条支流中类以上达到47条,其中类支流40条,类支流7条,类支流4条。金坑岭水库、通济桥水库、仙华水库均达到类水质标准,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城区环境空气优良率为79.1%,,PM2.5浓度均值46μg/m3。功能区噪声共7个监测点昼间超标1点,夜间超标1个点,较往年改善幅度较大。

3. 重点源工业企业污水、废气处理率100%

县域内所有重点监管企业100%纳入污水管网,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重点企业监督监测,所有重点源企业均达标排放;因地制宜,争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其中县城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东、中、西部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结合气尘合治工作,全面加强县域内企业锅炉改造淘汰,引导企业装备VOCs有机废气治理设备,进一步加强对废气的治理。

二、环境保护局工作情况

  (一)持续深化水环境治理

    一是深化“清三河”工作。发扬连续作战精神,每月部署系列专项行动,把“三河”治理延伸至每一条臭水沟、黑臭渠,全面整治不留死角,坚决守住“防反弹、不回潮”底线,切实巩固“清三河”成果。累计发动干部群众36.5万余人次,清理河道1300余条次,清除垃圾4.62万余吨。二是成功承办全国水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经过前期充分准备,2016421-22日,由国家环保部主办的全国水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在我县成功召开,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环保厅(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与会嘉宾对浙江的治水成效及做法给予了高度肯定。三是制定一河一策对水质尚未达标或不稳定的河道进行了全程巡查,对河流渠道沿岸的排污口、截污纳管工程、畜禽养殖以及河道淤积情况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对每个排污口以及河道水质进行监测分析,对问题点位进行拍照存档,提出对策建议,形成一河一策。将之作为河道治理的重要依据,实行问题销号制。四是深化农村农业面源治理。全县409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治理,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制订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验收办法》,目前已启动验收监测。五是扎实推进生态创建。目前,全县共有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省级生态乡镇12个,市级生态村377个,县级生态村391个,实现了省级生态乡镇(街道)全覆盖。 六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完成岩头镇朝阳水库、白马镇官龙水库、郑宅镇七树岭水库等3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完成郑宅镇七树岭合格规范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创建工作;加强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区巡查,每月至少开展两次专项检查,及时查处危害饮用水源的行为,确保饮水安全。开展饮用水源安全隐患排查,编制全县水源地安全隐患名录,落实整改措施七是深化行业污染整治。对照整治验收标准,多次开展电镀、印染、造纸、化工等行业整治“回头看”,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环境监察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对未完成整改的实施停产整治。启动重点企业公示牌,明确了企业环保负责人、环保局监管责任人、属地监管责任人以及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强化公众监督。深化水晶行业污染整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偷排漏排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同步推进气尘合治

围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我局从源头预防入手,坚持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2013年以来共削减二氧化硫370吨,氮氧化物149吨。完成全县10家企业共计1110蒸吨/小时以上锅炉的脱硫除尘改造,污染物相关指标均达到新标准要求。对我县化工、涂装等12类重点VOCs排放行业的污染源数量和区域分布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全县县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并完成整治5家。出台了《浦江县治理高污染排放车辆工作实施方案》和《浦江县黄标车淘汰补助实施办法》。共淘汰黄标车4678辆,核发环保标志88778枚,建成4条机动车尾气检测线,并于201541日正式运行。完成了全县21家加油站和1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综合治理。

  (三)强化源头防控,固废处置日趋规范

    开展企业危险废物核查,完成全县电镀、印染企业危险废物核查报告,明确危险废物的产生种类、数量以及处置去向。开展汽修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各汽修厂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并合法处置。规范4家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行为,明确污泥去向。进一步增强水晶固废处置能力。

  (四)严格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一是严格环境执法。认真贯彻各级环保部门工作要求,制定实施各类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各类巡查制度,对重点污染企业实行每月2次以上突击检查,打破常规监察方式,正常工作时间8小时外,开展错时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组织开展“清水零点”、“亮剑1号”、“绿剑斩污护节”、“夏霆斩污”环境安全大检查等环保专项行动164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42800余人次,检查企业14100余家次,立案337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32份,下达罚款1058.8余万。移送公安134起,其中行政拘留130155人,追究刑事责任2837人。有力地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强化重点污染行业环境管理。每年召开全县重点企业环保工作会议,签订重点企业环境保护管理目标责任书,对企业提出环保管理要求,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电镀、印染、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管理,启动重点污染企业第三方体检试点工作。启动电镀园区建设前期工作,通过多次实地调查、企业座谈,目前已完成电镀园区建设初步方案;加强污水厂PPP模式运行后的管理,联合建设局制定运行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三是健全辐射安全管理。采取全面排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辐射工作单位进行检查,严格监管射线装置使用和放射源使用、贮存,确保设施安全可靠运行,放射源安全受控。 

  (五)规范程序,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1.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严格把好审批关,对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及时审批,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坚决否决。

    2. 狠抓排污费征收管理。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完善内部稽查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采取动态收费,在申报的基础上,每个季度根据废水监督监测结果对应征收的排污费企业进行核定,分批分类汇总,层层审核,力求做到同行业、同规模、同收费

  3. 不断完善信访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访调处工作,实施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监察人员一岗双职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受理制度和节假日期间值班制度,做到有人接电话记录,有人出勤处置,有人包案报结。

  (六)深化改革,服务经济转型升级。

  1.深化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实现了总量控制企业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并规范了许可证副本发放,严格注明企业污染排放标准、排放浓度、排放总量及有偿使用情况。同时逐步扩大排污许可证的发放范围,结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从严监督管理。《浦江县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浦政办发〔201642号)经县政府印发实施,综合实施行政审批、环境监察、信息公开制度、排污收费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改革。

  2.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进一步精简环评审批。以行政审批改革试点为契机,对照环境功能区划、区域规划环评的要求,实施所有建设项目预先登记备案制,列入负面清单内项目在登记备案基础上实行审批制,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细化服务举措,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批时限从法定时限的60307个工作日分别缩减至1053个工作日。

二是有序开展规划环评。目前,县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已经过省评估中心组织的专家认证,报批稿已通过省评估中心审核;西部锁具园区规划环评已经通过我局审查,其它功能分区中的黄宅、郑宅、白马镇已经委托环评中介进行文本编制。

3.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出台《浦江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推进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实行资源化管理。2013年以来,累计征收有偿使用金额441.6万元,排污权拍卖成交额为55.3万元。在全面完成十二五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的基础上,制定重点排污单位十三五期间初始排污权方案,完成了37家企业的排污权核定。

    4. 健全环境空间管控制度。完成了我县《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突出农产品和人居环境的安全保护,同时增加了土壤修复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保障措施。

5. 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突出重点、动态监管的原则,构建县、乡镇(开发区)、村(社区)三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形成政府统一协调、网格各负其责、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目前已起草环境监管网格化方案。

(七)强化监测,助力流域环境管理。

全面提升监测能力,投入239余万元,购置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等新仪器设备,新增水中汞、砷、硒污染项目的监测分析,气中苯系物污染项目的监测分析,土壤、固废中重金属污染物项目监测分析。投入约200万对浦江县内两个空气自动站进行仪器更新,为准确科学的反应浦江县城区环境大气提供实时数据。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每月不定期开展对浦阳江的跟踪预测监测以及对51条支流106断面每月一次常规监测,及时进行数据分析,形成报告,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数据。2013以来,共出具监测报告2400余份,取得有效监测数据65000余个。

(八)多管齐下,营造良好环保氛围。

以新环保法实施、“6·5”世界环境日以及浙江生态日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环境宣传活动,倡导民众积极参与两美浦江建设。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000余份;在《今日浦江》、浦江电视台、浦江电台等传统媒体以及环保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宣传平台开辟专题专栏,宣传我县环保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环保工作先进典型、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例。官方微博浦江环保累积发布信息625条,累计阅读量超过100万,官方微信公众号浦江环保累积发布信息487条,此外,组织阳光热线”4期,同广大市民加强线上互动交流。组织技术骨干成立环保局讲师团,定期开展环保知识宣传和环保面对面企业培训,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公众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