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全县第二季度在建房屋建筑
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及相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全年工作部署,我局根据《关于开展全县2017年度第二季度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浦建建〔2017〕14号)文件要求,组织建管科、质(安)监站等相关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对全县第二季度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了质量安全大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时间为6月22-27日,重点检查工程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扬尘治理及民工食堂卫生等五个方面,共检查了工地22只,涉及建筑施工企业17家,监理单位11家,发放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6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查封大型起重机械设备16台。
从检查复查情况看,大部分工地的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体系较为完善,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较高,能基本履行各自职责,工地日常管理规范,但还有部分工地存在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施工企业对项目也是疏于管理,项目部人员到岗率不高或在岗不作为,有的项目未按合同约定进行考勤机考勤,日常管理流于形式,部分监理企业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二、检查发现存在主要问题
(一)工程质量方面
1.部分工地窗台砼压顶伸入墙体长度不够,门洞砼过梁伸入墙体长度不够,个别构造柱拆模过早,振捣不到位导致蜂窝麻面和钢筋外露。
2.部分工地成品保护差,大于30CM洞口未设置过梁。
3.部分工地混凝土强度偏低。
4.部分工地卫生间、厨房未设置砼翻边。
5.部分工地门洞砼胀模偏位较多,圈梁有蜂窝麻面现象,柱子主筋未按图纸留置。
6.个别工地门过梁厚度和搁置长度达不到图纸标准,后砌与前砌丁字墙无拉结筋,构造柱上下端箍筋密度不够。
7.个别工地楼梯间管线槽未采用构造柱做法,未设置拉结筋。
8.资料方面:部分工地沉降观测资料不完整;检验批验收资料记录不完整,个别工地验收记录与试验不相符;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表记录不规范等。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
1.安全专项方案编审及管理情况:安全专项方案按要求编制和审核,个别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未按要求落实到位。
2.建筑起重机械情况:部分工地物料提升机、人货梯卸料平台底部、两侧防护不到位;楼层防护门缺少或未及时关闭;物料提升机操作未搭安全防护棚。个别工地塔吊基础有积水现象;司机证件过期,司索工无证上岗;物料提升机未采用定型化防护门。
3.消防安全方面:部分工地施工区、生活区、材料堆放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灭火器失效,且无每月检查记录;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建立不完善,动用明火时未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施工现场消防通道不畅通,未设标识、标牌。
4.高处作业情况:部分工地楼梯、预留洞口、采光井等临边防护设施不齐全不牢固;个别工地电梯井内未按规定设置水平隔离。
5.外架情况:部分工地架体基础排水不畅,存在积水、立杆底部缺少底座,未按规范设置扫地杆,架体上踢脚杆未设置,个别杆件间距超规范要求,并有变形、扣件松动等现象。脚手片未满铺,内封闭设置不到位,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6.深基坑工程:基坑内排水设施不到位,部分坑壁支护不到位,基坑位移监测数据未及时提供。
7.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使用情况:部分工地安全网、安全帽检测数量不足,个别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期间未系安全带和佩带安全帽。安全网存在网间连接不严、破损现象。
8.民工教育、培训等情况:部分工地未按要求开展安全三级教育、上岗技术交底等工作。
9.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情况:部分工地缺少安全生产措施费支付、提取及使用情况清单。
10.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现场演练情况:各工地均建立了应急救援预案,但个别工地演练记录不详细,缺少相关图像资料。
11.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部分工地电焊工、架子工、塔吊司索工存在无证上岗的情况,个别工地塔吊司机证件过期。
(三)市场行为方面
1.部分监理、施工企业存在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率不高,建设单位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考勤也不规范,部分工地还存在人工考勤表考勤现象。
2.部分工地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工资发放和社保缴纳情况不符合要求。
3.部分工地的材料采购和设备租赁合同、支付凭证不规范,有的甚至无法提供相关合同和支付凭证。
4.部分企业未按规定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相关检查记录、管理台账存在代签、未签现象。
(四)扬尘治理方面
部分工地“六个100%”落实不到位。存在砂土外露,未进行覆盖,主要场地道路硬化不到位,个别工地搅拌机和散装水泥桶四周封闭不到位。
(五)电气综合治理方面
各工地施工单位基本能按图施工,设计图纸基本满足施工要求,未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但各工地安装技术人员配备不足,专业监理工程师到岗率低,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按批次对电线管、电线、电缆等安装材料进场检查。部分工地总配电房设置不规范,分配箱与开关箱内单只漏保下引出两组以上线路;部分箱体配置不规范,使用多孔插座板,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电缆线未按要求套管架空或埋地布设;专职电工检查不到位。个别电工无证上岗;个别施工机具未重复接地,接地体材质不符合要求。
(六)食堂卫生方面
个别工地食堂未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食堂卫生情况较差,存在防蝇防虫等相关措施不到位,未按要求配备有效的消毒设施等情况。
三、处理意见
为切实提高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根据检查评分和复查情况,经检查组综合评议,决定对下列企业作出以下处理(各项目得分情况详见检查评分表)。
(一)据检查评分表得分情况,我局于8月9日~10日对浦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郑宅派出所、交警中队及镇专职消防队工程和白马镇中心幼儿园扩建工程等进行了复查,发现前二个项目整改措施到位、效果明显。但白马镇中心幼儿园扩建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却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质量、安全、市场行为及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质量方面:二层柱筋部分偏位,焊接偏位严重,楼板砼养护不到位;安全方面:部分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安全网未满铺、消防措施不到位。现场电线随地拖拉,未按规定有效架空、埋地或套管处理,未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部分架体基础未硬化,缺少踢脚杆,架体上堆放材料,拉结点设置不到位;市场行为方面:施工和监理单位人员到位率不高;文明施工方面:现场材料堆放混乱,建筑垃圾较多,扬尘治理不到位。 为此,我局立即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并于8月11日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对施工、监理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记分处理。
工程名称:白马镇中心幼儿园扩建工程
施工单位:浙江海创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金意记6分)
监理单位: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楼长长)
(二)根据项目部人员考勤及到岗到位情况,对相关企业作出如下处理:
1.对不按规定进行考勤机考勤的国有集体资金投资项目的施工、监理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由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对其作出违约处罚,处理结果报我局备案。
①工程名称:公安局事故车辆综合停车场工程
施工单位:浙江凯天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华睿监理建设有限公司
②工程名称:浦江县教师进修学校迁建工程
施工单位:浙江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③工程名称:白马镇中心幼儿园扩建工程
施工单位:浙江海创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④工程名称:浦南石埠头农房改造项目(高层部分)工程
施工单位:浙江明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双圆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对不按规定进行考勤机考勤的民营资金投资项目的施工、监理企业,由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将结果报我局备案。
①工程名称:绿谷云溪工程
②工程名称:浦江新厦锦绣兰庭工程
③工程名称:浦江爱心敬老院扩建工程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各施工、监理企业要结合本次大检查,认真查找差距、吸取教训,落实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治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各施工、监理企业要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按规范落实整改,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三)要继续抓好建筑工地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考勤工作,要保证人员的到岗到位,所有在建项目都要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进行考勤,如不按规定执行的,均作人员不到岗处理,我局将进一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约谈、扣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罚。
(四)各施工、监理企业要结合夏秋季施工特点,以健全质量终身责任制、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预防坍塌、高处坠落等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治理机制,认真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进一步提高我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
附件:2017年度第二季度在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评分汇总表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17日
信息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