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S20省道南侧建筑立面改造工程有关单位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12-13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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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S20省道南侧建筑立面改造工程
有关单位的通报
浦建公〔2017〕64号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施工单位:
为提升我县入城沿线整体形象,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20省道南侧建筑立面改造工程,工程要求在10月1日前完工。工期紧,任务重,实际实施工期仅一个月(2017年8月26日—2017年9月25日内完成沿线建筑立面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积极协调促进度:设计单位驻场指导及时解决问题;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计划赶进度;监理单位把关好每一道工序,督促施工单位人员、材料到位;审计单位人员驻场进行现场计量,并与工程进度完成同步审计。在各单位密切配合下,工程如期完工,为表扬先进,决定对浦江义门建设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做好在建工程工作。同时希望其他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以表彰单位为榜样,持续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为建设“两美”浦江作出新的贡献。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22日
附件: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
施工单位 | 浦江义门建设有限公司 | 郑根贤 |
浙江海创建设有限公司 | 金意 | |
浦江宏城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黄翔 | |
浙江晟大建设有限公司 | 郑燎原 | |
浙江精泰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张金清 | |
监理单位 | 浦江县华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陈金松 |
审计单位 | 浙江和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张继明 |
设计单位 |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陈清 |
信息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