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劳动合同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各网格:
为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特别是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劳动合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孙明光
副组长:骆 安
成 员:洪 敏 徐桂荣 张旭钢
下设办公室
主 任:骆 安
成 员:赵国松 杨晓宇 贾姗姗 吴文明
二、检查范围
辖区内依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其他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租赁经营、建筑施工、餐饮服务业等行业的小微企业。
三、检查内容
劳动合同订立和解除情况;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依法建立职工名册情况;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情况;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集体合同签订与工资协商机制建立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工资支付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情况;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检查方法与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30日之前,镇政府结合实际情况,通过网络、报纸、微信等新闻媒介,营造专项检查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制观念和守法自觉性。
(二)用人单位自查阶段:6 月1日至6月10日,各用人单位应认真对照自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并将填写的专项检查自查表报送给当地劳动保障管理机构。镇政府针对本辖区用人单位的用工特点,充分运用“两网化”基础平台,深入用人单位现场,指导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完善劳动合同,帮助小微企业加强劳动合同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制定完善的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三)执法检查阶段:6月11日至6月25日,在用人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镇政府组织检查组对用人单位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和乡镇小微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台帐建立情况。期间将组织人员对辖区、主管单位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阶段:6月26日至6月30日。镇政府将开展劳动合同专项检查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对《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贯彻过程中出现的情况、问题进行归纳分析,提出对策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活动,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认真抓好专项检查的组织落实工作。对于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要建立并落实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挂点指导制度与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责任包干制度,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二)认真组织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积极有序推行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将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发放到辖区内全部小微企业,监督指导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并建立小微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台帐。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应在贯彻《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大专项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建筑业、制造业、商贸服务业等行业的小微企业,针对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列入失信单位名单依法给予曝光。
(四)用人单位应认真对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自查,依法建立招工录用登记核查、职工名册备查制度,依法及时与劳动者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自查自纠未依法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杜绝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及时依法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附件:1.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专项检查自查表
2.简易劳动合同范本
郑家坞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