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 民 服 务 信 息
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1、补助对象应符合哪些条件?
女方为本县农业户籍人口、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当地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在取得助产技术服
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内住院分娩(孕28周以上分娩,包括治疗性引产)。
2、补助标准是多少?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标准人均500元。
3、补助流程如何?
(1)在县内定点医院分娩的:产妇入院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再生育证等
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医院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产妇出院时直接从总费用中减掉500元。
(2)在县外定点医院分娩的:出院后由家属携带相关有效凭证到浦江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
目办公室(县卫生局计财科)办理报销手续。有效凭证包括:产妇身份证、户口本、生殖健康服务证
或再生育证、出院小结、出院结账发票等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项目
1、免费筛查内容包括哪些?
新生儿疾病筛查包括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其中新生儿遗传代谢性
疾病筛查包含导致儿童严重生长发育障碍的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
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CAH)、半乳糖血症(GAL)等四种遗传代谢性疾病。
2、免费筛查对象有哪些?免费标准如何?
2013年10月15日0点之后出生的本县户籍活产新生儿(父母任何一方为本县户籍即可)。人均费
用标准为138元/人,其中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为93元/人,新生儿听力筛查为45元/人。
3、报销流程
在县内定点医院分娩的,由医疗机构在核实补助对象户籍身份后直接减免,在户籍所在地外分娩
的,凭相关资料(户籍证明、收费凭证或筛查报告单等凭证)到县妇保院财务科报销。
请准父母们到医院分娩时提供户口本及复印件,原则上提供女方户口本,如仅男方为浦江户籍的,
即提供男方户口本。
三、农村育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项目
1、免费增补对象有哪些?
全县准备怀孕和早孕的农村妇女。
2、项目内容如何?
为准备怀孕或早孕的农村妇女实施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
3、领取叶酸地点:浦江县妇幼保健院婚检门诊、辖区卫生院妇保门诊以及部分社区责任医生处。
四、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1、免费项目包括哪些?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以及乙肝表面抗原的初次检测;HIV阳性孕产妇以及所生新生儿的抗病毒治
疗;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新生儿的规范治疗;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接种乙肝免疫
球蛋白。
2、可以享受免费政策的对象是哪些?
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实行首诊负责制,只要是在浦江县内有孕产妇保健资质的机构接受
孕期保健或分娩的孕产妇、新生儿均可享受该政策,无论是本地户籍还是流动人口。
3、报销流程如何?
梅毒治疗费用凭身份证、治疗费用发票到妇保院财务科报销,其余费用由医疗保健单位直接减免。
五、浦江县孕产妇系统管理常规
1、怀孕后到哪里去建档案?什么时候去比较合适?
建卡时间:在怀孕13周前建立孕产妇保健册,即从末次月经计算3个月内。
建卡单位:怀孕妇女原则上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卫生院建立孕产妇保健册,以便于
档案管理,同时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孕产妇保健项目的免费检查。长住城里的孕产妇也可以选择
自费到浦江县妇幼保健院保健科建立孕产妇保健册。
2、孕期检查单位如何选择?
孕妇可以自由选择到浦江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浦江第二医院及各乡镇(街道)
卫生院进行孕期检查。
3、由谁来为我们做产后访视?
一般由男方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医生完成。
4、产后要去医院检查吗?
产后满月时和产后42天分别要到医院体检一次,满月时要跟宝宝一起到辖区卫生院进行体检,产
后42天可以选择分娩医院、浦江县妇幼保健院或辖区卫生院进行健康检查。
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1、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夏令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冬令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办理地点
环城东路57号浦江县妇幼保健院四楼办证厅。
3、《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办理?什么时间最佳?
按照新规,家长应在婴儿出生30天以内,携带接生单位出具的《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登记
表》、 婴儿父母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妇幼保健院申领,申领人应为新生儿母亲,否则必须
有委托书。
4、婴儿出生30天后一年内应怎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除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户口本、未按时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说明。例如:
家长不在本地、家中有事耽搁等。
5、家庭接生的婴儿,该如何办理?
家庭接生的婴儿首次申领的,要提供以下材料:1、《亲子关系声明》2、《家庭接生记录证明书》
3、户口所在地乡(街道)政府出具证明并盖章(此证明上应有村委会(居委会)、乡(街道)政府、
计划生育部门、公安部门均要有签署意见和盖章)。4、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超过一年后办理
的,除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交当事人的亲子鉴定证明。
6、《出生医学证明》丢失了,该怎么补办?
申领到《出生医学证明》的家长,请务必保管好,如果遗失,补办程序比较麻烦。首先,要登报
声明原《出生医学证明》作废,然后去孩子出生的医院,将母亲生产信息进行复印,带上报纸原件、
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关于丢失原因的情况说明,到孩子出生医院所在辖区的妇幼保
健机构进行补办。如果在外地出生的,就必须回到出生当地进行补办。
7、分娩时提供的父母身份信息不真实怎么办?
假如医院提供的《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登记表》中父母身份信息与真实信息不符,则必须
做亲子鉴定,因此请准爸爸、准妈妈们到医院分娩时务必要提供真实身份信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8、在异地出生的新生儿怎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签证机构不得为异地出生的婴儿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也不得以外地的《出生医学证明》换领本
地的《出生医学证明》,因此在哪里出生就要到哪里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9、婴儿姓名问题。
为新生儿出具《医学出生证明》时,新生儿姓名项目必须随父亲或随母亲的姓氏登记。另外,婴
儿姓名一经确定,打印之后不可更改。
10、其他证件。
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也可以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使用。
11、单亲办理
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时不愿或无法提供婴儿父亲信息的,还应当提交未提供婴儿父亲信息
的情况说明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书面声明。未提供母亲信息的不可办理。
12、较早以前由接产医院签发的出生证
因历史原因,较早在本县内其它医疗接生机构手工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办、换发事宜,到县
妇保院办理。
七、浦江县妇幼保健院门诊开设情况
1、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婚前医学检查以及幼师体检业务请于正常工作日前来办理,国定休假日
不办理。
2、妇科专家门诊时间为星期二和星期四,儿科、妇保、儿保专家门诊为星期一和星期五。
3、婴幼儿发育筛查门诊每周开展2天,分别是周三和周四。
4、无痛人流手术于每周三、六上午开展。
5、预约三维B超检查(预约电话84123389)、幼儿入托体检以及其他门诊业务每天都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