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230000/2013-19983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
生成日期: | 2013-02-19 00:00:0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浦江县环境保护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 至2012年12月31日 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浦江县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http://www.pjhbj.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浦江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县城环城南路221号,邮编:322200,电话:84112759)。
一、概述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的规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为目标,以打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重点,按照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新机制要求,认真扎实有序地开展。
(一)完善机构,加强领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楼真安任组长,吴岗峰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有全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1人。
(二)强化培训、充分做好准备工作。指定专人为网站管理员和信息发布员,并进行严格管理。2012年共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2次,自《条例》实施以来已累计召开10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有4人次参加了2012年度信息公开培训,自《条例》实施以来已累计有20人次参加培训。
二、强化督促、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了《条例》,根据《浦江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浦江县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的具体要求,严格进行了整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截至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了更好的提供环保信息,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按规定受理、审核、处理、答复等依申请公开事项按制度规定办理,加快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制政府的建设,在“行政许可”栏内向公众公布了办事指南(包括受理部门、受理地点、受理时间、咨询电话、办理时限等),并在网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相关表册,并对收费及减免情况进行了说明。
2012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咨询情况
2012年度共接收市民等咨询426次,其中:网上咨询26次、咨询电话接听140次、当面受理咨询260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公开信息的区分存在模糊认识,出现了应该主动公开而未公开,不需要主动公开而主动公开的现象;对应主动公开信息的分类还不够准确,给公众查询造成了一定的不便。二是网上发布、数据报送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
二是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是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抓好信息及时发布,努力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四是继续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内容的录入公开。在县电子政务中心的指导下,加大环保局信息的录入工作,凡是《条例》要求公开的内容必须公开。认真开展查缺补漏和整改工作,抓紧时间向网站录入信息内容,向信息公开要数量,逐步规范要质量,并按规定及时更新信息内容。
二〇一三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