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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340000/2010-13386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税务局
生成日期: 2010-03-1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公开年报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3-19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浦江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在“浦江国税网” 和“浦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j.gov.cn)上查阅。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与县国税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恒昌大道186号县国税局513办公室,电话:88181011)。
一、基本概况
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国家税务局的工作部署,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和具体承当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科室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任务落实到各科室,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完善机制、加强监督。认真落实《浦江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浦江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浦江县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浦江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浦江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扎实做好县国税网和浦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的更新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上传公开。同时,由办公室牵头把牢发文关,每月对全局的发文汇总分类,督促各科室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严格审查、准确及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由各专业科室分类把关提交审查,经审查后的信息内容由办公室归类编号,及时公开,确保了网上信息及时更新和充实。
四是创新载体、形式多样。除在县国税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发布信息外,在县国税网首页、国税动态和政府网部门动态及时发布动态消息,突出其醒目位置,更加方便查阅,在电视台、《今日浦江》报道涉税工作,加强信息透明度。
五是在办税大厅设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公布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和地址,随时接受电话咨询和书面申请材料,做好记录、处理、回复工作,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邮箱、传真号,方便电子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由于领导重视,职责分明,措施有力,2009年我局共发布公开信息189条,更新信息19条。其中,在县国税网站发布信息189条、更新信息19条,在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36条。从发布的信息内容分类:国税动态类23条、政策法规类18条、税务公告类14条、税企天地2条、出口退税类79条、规范性文件类38条、国税文化11条、提供下载资料4条,更新国税概况19条。另在《今日浦江》、浦江电视台及时发布国税工作情况。
全年由规范性文件产生的主动公开信息36条。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09年浦江县国税局由规范类文件产生的信息152条,其中属于主动公开36条,依申请公开104条,不公开信息12条。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业务水平和信息发布、更新效率需进一步提高。各业务科室经办人员对信息公开具体内容了解不深,水平参差不齐,政策把握存在一定难度,影响了公开效率。
2、信息公开要求有待细化。由于《条例》的规定具有原则性,涉及具体业务内容时尚缺少细化指导,操作性不强。主要是把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界限上存在一定困难,哪些信息是属于主动公开的、哪些信息不能主动公开,界限难以区分,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展。
3、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
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严格按照“应公必公”、“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在纳税人来访较集中的办税大厅设立醒目标志,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