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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340000/2009-07997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税务局
生成日期: 2009-09-02 00:00:0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公开年报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09-09-02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省、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浦江县国税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制定公开机制,落实公开内容,建设公开载体,全面、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工作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的通知》(浙国税办〔2008〕36号)要求,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工作职责。领导小组组长由陈勇总经济师担任,副组长由林勇纪检组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各科室、信息中心、稽查局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省、市局及县政府报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高华成担任,副主任由黄自强、方轼伟、李宁、费丰年等4人担任,工作人员由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源管理一科、计统征收科、信息中心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组织编写浦江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具体承办浦江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浦江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负责与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联系,答复有关工作请示及问题咨询;根据领导指示和工作需要,及时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领导讲话、工作简报等。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
(一)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我局根据《条例》规定和国税工作的实际,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属于公开目录的内容,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开途径主要是通过国税网站和新闻媒体。
(二)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对于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办公室。申请人应当填写《浦江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不能当场答复的申请,信息公开办公室批转相关科室提供信息内容。相关科室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或信息公开办公室批转件要求的时限内办理完毕,并经由科室负责人审签后,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答复;相关科室或信息公开办公室认为公开信息事项较为重大,应提交分管局领导审批;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重要信息公开事项,除履行以上程序外,须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审批。
(三)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成立了浦江县国家税务局保密委员会,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要求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密进行审核把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列入了保密审查的范围。对拟公开的一般性政府信息,由提供信息的科室进行保密审查,经科室负责人审签后,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对拟公开的重要信息,承办科室应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公开后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重要政府信息,除履行以上程序外,需报县局保密委员会负责人进行保密审查后,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委员会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泄密或因保密审查不当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定期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检查考核,制定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标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建立了总结报告制度,规定信息公开办公室按时对本机关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促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项持续性和系统化的规范工作。
三、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认真进行梳理,从机构职能类、执法规范类、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税务检查与稽查情况、税务行政处罚、税收救济、信访举报、办税程序、发展规划、人事管理事项、基建与政府采购事项、统计数据与公告、税务队伍建设情况、注册税务师管理事项和其他应公开事项等十六大类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工作规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方便广大纳税人,在办税大厅设立信息公开受理点。同是利用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渠道进行公开。我局尤其注重加强网站建设,在局主要领导的亲自组织下,成立了网站建设小组,建立了门户网站。网站主要由九大板块组成,另外还设置了交互式的功能模块,比如局长信箱、在线举报投诉、在线咨询常见问题以及投票调查等,促使国税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同时对于关系人民生产生活的重大涉税事项,在符合《条例》规定及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之后,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方式进行公开。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按照规定,及时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主动公开项目以县政府网和国税网站为主,全年公开政府信息121条(次),并在政府网及时报道国税动态,全年共发布9次。据统计。国税网站全年访问量为104,949次,最高月访问量12227次,其中对出口退税访问比为68.44%。另在税法宣传月期间,编印了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宣传月专刊,主动公开最新政策、有关制度及涉税流程。
目前还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